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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属于共同债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8 15:19:53 0人浏览

导读:

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属于共同债权?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属于共同债权
  • 本文讲的是离婚债权债务。以合同之债为例,既然夫妻共同债权多源自合同债权,那么,首先债务合同应当是真实存在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在离婚诉讼中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参加离婚诉讼的特殊性,决定夫妻认可的夫妻共同债权存在两种情况,即一种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其中又包括合法的债权和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另一种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无论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或者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只要当事人认可或者当事人有充足理由,根据自认的证据规则,是能够予以认定的,也没有理由不予认定。然而,这种在法理上看能够站得住脚的事实认定,却存在着待证的问题,存在着深层次的法律冲突,而且这种法律冲突解决起来难度极大。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真实性大多欠缺合同依据及效力依据,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稳定性。 以合同之...
  •   当事人认可或者当事人有充足理由,根据自认的证据规则,是能够予以认定的,也没有理由不予认定。然而,这种在法理上看能够站得住脚的事实认定,却存在着待证的问题,存在着深层次的法律冲突,而且这种法律冲突解决起来难度极大。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真实性大多欠缺合同依据及效力依据,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稳定性。  以合同之债为例,既然夫妻共同债权多源自合同债权,那么,首先债务合同应当是真实存在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从技术的角度考虑,对于债务合同的真实性,只有经过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对质,才能确定其是否真实存在。这是认定有无夫妻共同债权的法理基础。而不能只要有人提出有债权就断然确认债权的存在。由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性,离婚当事人认可的债权缺乏债务人的出面认可,甚至缺乏必要的旁证支持,即使作出了判决,仍然存在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难以确定的法律问题。如甲、乙夫妻在离婚诉讼中口头共认丙借其10万元的事实,法院据此...

  • 夫妻债务中,要是认定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清楚责任。但有时候夫妻离婚,可能会协商约定有一方实际承担全部的共同债务,另一方其实也就是变相的被免除了债务。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因离婚而免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因离婚而免除吗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司法解释还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第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
  • 婚前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该债务的款项是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在夫妻感情不合却又没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分居。有的人会疑惑,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

      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贷款,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曹成律师。

      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举债的夫妻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2、如果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卡债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等等,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3、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或者夫妻共同消费支配的,为共同债务。 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

      4、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其中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如果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另一方无须承担还款责任;,但夫妻须承担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举证责任。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处理 杨女与关男于95年结婚,婚后有一女儿,现已5岁。2002年,关男认识一女子,并与之保持不正当的性关系。某日,关男与该女子正在亲热,被杨女无意碰见捉奸在床。夫妻双方发生争吵,关男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情。但此后,双方开始经常吵闹;2003年5月两人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经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婚后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共18万元由女方偿还,双方无其他共同债务;女儿由女方抚养,法院下达了调解书。领取调解书后第二日,关男与杨女一同到银行将18万元人民币存进了债权人关男母亲的账户。 2003年...
  •   当夫妻离婚的时候,不仅也好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共同债务也需要进行分割。那么,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分割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分割,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分割?可以参照下列内容。

      一、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关键是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

      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分配的前提,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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