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拆迁安置> 拆迁房离婚有份吗

拆迁房离婚有份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8 17:05:27 0人浏览

导读:

结婚后拆迁的房子,要是离婚了不一定还有份。若该房产拆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其拆迁房也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若该房产拆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房也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拆迁房离婚有份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拆迁房离婚有份吗
  • 结婚后拆迁的房子离婚并不是一定有份的。如果该房产拆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其拆迁房也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该房产拆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房也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家住城阳的朱女士:我和丈夫结婚8年,有了一个男孩。现在我们住的房子是我公公的,但是公公已经过世了。最近我和丈夫感情出了问题,想要离婚,离婚后我带着孩子,请问这房子有我和孩子的份儿吗?王学海律师答复:在你公公名下的房子,应当是你公公和婆婆的共同财产。假如你公公是在你婚后过世的话,那么你丈夫继承的份额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假如你公公是在你婚前过世的话,则没有你的份额。鉴于你抚养孩子的情况,你可以提出房屋居住权的请求,或者请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生活帮助。
  •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一方因拆迁的所获得的房子离婚了其一般配偶是不会得到相应份额的,因为房子被拆迁后将不再存在;但是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拆迁补偿款是共同财产,离婚了有份分得拆迁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农村离婚是能分房子的。但一般只能分割共同房产,且婚后建造房子的,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如果夫妻之间有做特别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容易分房难道外某村俞女士与华先生80年代相识,于同年年底结婚,育一子。婚后夫妻常为琐事争吵,甚至动起手来。  1994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并办了离婚登记手续。同年10月,两人又复婚,并重新进行了登记。但夫妻关系仍不好。2005年,两人再次发生剧烈争吵,后双方分居。俞女士向锡山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中,男方拿出当年协议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房子折价归女方,房子归男方。要求按该协议,自己留下房子,女方走人。  离婚有“协议”与“判决”之别离婚时夫妻财产应如何分割?特别是房产,是大宗财产。协议离婚与法院判决离婚又是什么关系。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原则、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协议离婚系双方出于自愿,双方认可,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有关登记即可。体现的是自愿原则。双方对财产的分割也是在双方协商自愿的基础上,自行达成某种...
  • 结婚时给付的彩礼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不予分割。

    但是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三种特殊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返还彩礼。

    2、结婚彩礼给付之后,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没有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进行保护,彩礼应当返还。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此彩礼应当返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其中依据第二条和第三条请求返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

  • 房子不分割是可以离婚的。离婚的情形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具体的情形进行判断,双方申请了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的,法院也会一起审判。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男方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应分以下几种情况讨论:

    1、若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全部出资购买的,且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则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不能进行分割。若房屋虽然为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为男女双方共同的名字,则在离婚时,女方也有权分割房屋。

    2、若房屋是男方婚前贷款购买的,双方结婚后,房屋贷款是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在离婚时对于双方婚后还贷部分的本金以及本金所对应的增值部分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利分的是钱,不是房。

    3、若房屋是男方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房屋。

  • 离婚分割房产的方式: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房产要分割。房产的分割情况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