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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分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1 09:26:33 0人浏览

导读:

不可以先离婚再分债务。一般都是先分割债务再离婚,因为离婚协议中需要将债务的问题处理好,而离婚协议又是离婚必备的材料,所以如果没有将债务问题处理好的,一般是不会给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的。所以在离婚前,最好先将债务处理完毕。那么离婚债务分多少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债务分多少钱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丽律师。以下由我为您解答“离婚债务怎么分”这个问题。

      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债务,都要看该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已经离过婚了,双方依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即使没有离婚,依然是债务人一方的债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

      那么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呢?

      夫妻共同债务是双方或一方为共同共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依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等等;

      2.婚前负债, 但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一方借债,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5.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7.为支付一方或...

  • 离婚债务应当协商分割,但是协商的结果只对夫妻之间生效,也就是即使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债权人依旧可以在离婚后找任何一方偿还。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出有效的结果,法院会进行判决如何分配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则依旧由个人偿还,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出轨是对夫妻双方的感情关系极其不忠的行为,但是我们在生活中无法抵制它的出现。那么夫妻之间因为出轨而离婚,其中债务的问题就需要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一方出轨离婚时的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一、一方出轨离婚时的债务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出轨时导致离婚,应当属于过错方,应当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相应的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界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
  • 上门女婿作为夫妻财产的所有权人,离婚时也能够分到夫妻共同财产。上门女婿只是民间的叫法,其婚姻也属于法律上的合法婚姻。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上门女婿可以依法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核心提示: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呢?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循几大原则,但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一般归个人所有。有关婚前财产的分割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注意:
  • 离婚没有财产可以不用分。但是如果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分割。

    依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8月13日,最高法正式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开始实施,重点针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等争议较大的问题做出解释,引起公众极大关注。近年来,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住房已成为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财产,因此一旦离婚,涉及房产分割的问题和纷争日渐凸显。现实中常见的离婚引起的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类型?应该如何处理?8月15日,本报记者寻找各类典型的房产纠纷案例,并邀请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杰进行分析。

      推荐阅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情况1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案例】2005年5月,太原市民小张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小张付了10万元首付款后,又向银行贷了36万元。2006年12月,小张与妻子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偿还月供。

      今年年初,小张和妻子的婚姻亮起红灯。虽然对离婚这件事没有异议,但却在房产分割问题上产生争执。小张的妻子认为这套房屋她也有份,要求小张按房屋目前市值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越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有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若有发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发生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有证据可以证明确实对方发生了上述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中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离婚债务的承担与分配

      目前婚姻案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而每一婚姻案件中几乎都会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对离婚后债务承担的具体处理办法作出介绍: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如该债权人(即他人)以借贷或欠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列谁为被告呢?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二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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