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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彩礼的离婚协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30 09:29:45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在一定情形下需要退还男方彩礼钱。法定请求退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退彩礼的离婚协议的相关知识。
退彩礼的离婚协议
  • 离婚在一定情形下需要退还男方彩礼钱。法定请求退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不退彩礼。但男方要求返还彩礼,且属于婚前给付彩礼钱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或者是夫妻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两种情形的,彩礼钱应当予以返还。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如果是符合法定退还彩礼情形的,权利人是有权向另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符合法定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不返还的情况有: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结婚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结婚,而最后两个人要分开,彩礼是要退还的。未领结婚证,你们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你们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你退回彩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相关法律的出台,体现了对彩礼习俗的认可和指引,对彩礼利益关系给予有力的调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

  •   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失败往往就会涉及到彩礼钱的问题,那么,什么情况下彩礼不返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增敏。《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返还彩礼的几种情形为,(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不论是夫妻中的谁决定提起离婚,都不影响彩礼的返还。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男方提起离婚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女方提出离婚,也可不予返还。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结婚登记有什么法律规定?结婚有什么法律条件?与外国人结婚需要哪些法律程序?本文为您做了以下介绍:

      彩礼和嫁妆的返还问题

      彩礼和嫁妆是买卖婚姻的伴生物,当婚姻还处在经济与生育为其主要基础的发展阶段时,就不能不具有买卖婚姻的色彩。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从法律上禁止了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在夺取财务。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村仍然无法摆脱以经济与生育为主要目的。因此,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社会分化的加剧,旧的风俗习惯迅速恢复,结婚索要彩礼,及厚嫁之风极为普遍地存在于各地农村,彩礼的数目飞速上涨,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社会问题。

      彩礼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完婚之前,由男方付给女方作为婚姻关系成立条件的财物,女方接受彩礼之后,婚事乃定,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作“聘娶婚”。由此娶得的妻子称为“聘娶之妇”。彩礼是中国传统婚礼中“纳...

  • 离婚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但是符合法定退还条件的需要进行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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