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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立案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31 09:29:11 0人浏览

导读:

应这样认定交通肇事后的自首: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交通肇事立案时间?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交通肇事立案时间
  •   交通肇事是一种违法的情况的,在交通上面还是需要注意安全的,对于交通肇事方面的注意点的还是需要好好的去了解一下呢,比如立案标准方面的,所以交通肇事的立案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交通肇事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

  • 交通肇事犯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相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

  •   核心内容:交通肇事,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种情况。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交通肇事的立案及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的立案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

  •   

      关于交通肇事自首的认定

      

      朱军律师(13073781351)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关于自首的规定是否适用交通肇事犯?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致,过去也很少适用。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也应当存在自首情节:

      首先,刑法总则指导刑法分则,这是一般原则;而总则中并没有对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因此,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应当不受犯罪性质(种类)的限制。

      其次,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而公...

  •   发生刑事案件的时候,我们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之后,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通知,不管是否立案,都要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很多人对此规定不是很了解,那么刑事案件立案时限规定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立案时限规定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

  • 应这样认定交通肇事后的自首: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交通肇事逃逸案例】本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吗

      【案情】

      公诉机关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

      2010年1月29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杨文华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淮安市淮阴区308县道由东向西行驶至8KM+800M处时,与在道路北侧同方向行走的张建龙发生碰刮,造成张建龙倒地后受伤。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杨文华驾车逃逸。张建龙至次日8时许才被路人发现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建龙系颅脑损伤死亡。

      经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被告人杨文华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杨文华于2010年2月2日被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口头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年2月4日,被告人杨文华与被害人家属张建英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6万元。

      【审判】

      被告人杨文华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视线不清的...

  • 在日常中,有些发生交通事故并不是很严重的,轻微的肇事情况相对比较多,如辆碰擦这样的轻微肇事。但此时,肇事者由于害怕承担责任而选择了逃逸,之后又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法院会如何判刑呢?一、发生轻微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罚?首先要看案件能否徐认定为肇事逃逸,如果能够认定的话,那么通常是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记12分,罚款200到2000元,也可以处15天以下拘留,再严重处罚情况是可以吊销驾驶证的,并且保险公司也不能全额赔付。对于事故的程度是轻微的话,即使是认定了事故全责也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如果没有被认定为肇事逃逸的话,可以不理会对方过分的理赔要求,直接走法律途径。二、发生轻微肇事怎么处理?1、停车熄火查状况车辆发生刮擦事故后,首先要找个合适的地点停车,关掉电源,查明状况。2、记录基本信息。记录下双方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等信息都是必要的。3、有人员伤亡先报警。...
  • 诈骗案三千元以上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诈骗罪,如果数额较大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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