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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立案可以讯问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8 09:16:53 0人浏览

导读:

不是只要立案就没有追诉期,而是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根据刑法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那么没立案可以讯问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没立案可以讯问吗
  •   昨日下午突然停牌的000913,股吧)揭晓“谜底”。公司今日公告,3月11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从过往看,公司治理不规范有过“前科”。2004年7月,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对该公司进行巡检发现,公司从内控制度、董事会运作、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 不是只要立案就没有追诉期,而是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根据刑法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1)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不论是否立案,可以采取“讯问”的方式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的情况。

      (2)在刑事案件中,对证人、被害人等采用“询问”的方式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毫无疑问,刑事案件在立案之前不能对任何人实施逮捕,但在现行犯等少数紧急情况下,可以在立案前对嫌疑人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九十条

    人民...

  •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案立案后,只要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没有证据的猥亵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但是不能够立案侦查。无论发生何种案件,都需要有证据来证明事实真相。当然有些案件也是可以到案发现场进行取证的。但对于大多数的案件还是需要报案人来提供证据的。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足都是无法立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偷东西1000元至3000以上的报警可以立案。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可以立案,全国最低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确定执行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治安案件立案了,没有追诉时效。在治安案件立案前,才有追究时效期限。即公安机关在六个月内没有发现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能再给予违法行为人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若公安机关对于应当立案的刑事案件拒不立案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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