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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撤销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2 16:08:11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过《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无效的合同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要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当事人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会予以受理。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无效合同撤销立案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无效合同撤销立案
  •   问:在普通法中,在何种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或者是可撤销的?请运用具体的实例将其与中国合同法中的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合同进行比较。

      答:普通法中有错误,虚假陈述,胁迫与不正当影响几个概念。其中的错误是指大陆法中的错误障碍,但其内容更加丰富。胁迫分普通法上的胁迫与衡平法上的胁迫。普通法不探讨当事人的意思。严格说来,普通法没有意思瑕疵之类的概念。普通法所考虑的是错误障碍,即从客观角度看缺乏双方意思的相符或者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关于胁迫,普通法只对使用暴力加以制裁。在上述种种情况下普通法给予的救济是合同的全面无效。合同既然无效,第三人当然不能援引这一合同作为他取得权利的依据。而虚假陈述和不正当影响则是衡平法上的概念,衡平法在发展新的法律规则过程中注意到商业上的需要,对宣告合同无效加以限制,例如制定申请法院宣告合同无效的某些条件,特别是不让合同被宣告无效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衡平法规...

  • 确认合同无效和撤销合同不属于重复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合同的效力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合同认定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人姝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事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人姝效力,其他部分仍然。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事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延伸阅读:

      免除债务的法律效果

      一、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

  • 根据我过《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无效的合同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要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当事人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会予以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法院经审理认定无效合同,不是判决解除合同,而是判决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因无效合同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会依法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

  • 网友提问:我和对方签订了一个合同,不公平,我想撤销,但是对方不同意,请问,怎么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呢?

    张焕瑜律师回答:

      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可以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撤销显失公平合同的一般方法: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但应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驶撤销权,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行驶撤销权的,撤销权利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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