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海事赔偿责任顺序

海事赔偿责任顺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4 15:31:30 0人浏览

导读: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对于船舶在营运过程中所造成的人身、货物、其他财产等各项损失而对责任人的总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限额内的责任限制制度。那么海事赔偿责任顺序?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海事赔偿责任顺序
  • 对于国际间的贸易交流,海上的运输是离不开的。海事赔偿责任限额是责任人对某一特定事故产生的赔偿请求所支付的最高赔偿额。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海事赔偿责任限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2018年海事赔偿责任限额计算一、关于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中对人身伤亡赔偿责任的计算和对非人身伤亡赔偿责任即财产损失的计算应分别进行,当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的,其差额应当与非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并列,从非人身伤亡赔偿的责任限额中按照比例受偿。2018年海事赔偿责任限额计算二、关于非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在不影响人身伤亡赔偿请求的情况下,就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备的损害提出的赔偿请求,应当较一般非人身伤亡赔偿请求优先受偿。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其责任限额按照总吨位为1500吨的船舶计算。两类赔偿限额的具体计算方法是:关于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总...
  •   海事赔偿责任

      今年5月3日,我父亲的朋友携一家人及儿子未婚妻共五人,要求要用我家船去江南旅游,由于风大及各种原因意外出现,除我父亲朋友外,五人全部遇难,(包括我父亲)现在就是三家的问题,我父亲朋友儿子的未婚妻家属要求赔偿,由于我们佳境不好无力赔偿,我父亲就白死了吗?我可以起诉我父亲的朋友吗?因为是他要求去江南旅游的,现在我也不只该怎么办了?麻烦各位律师帮我详解一下,我该怎么做?我可以要求谁赔偿吗?我父亲死了我家要承担什么责任?但即使有连带责任我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中顾网律师回答:

      可以要求司机赔偿,但是具体计算方法还得在捋顺关系后才可以确定。

      海事赔偿责任

  •  (一) 关于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中对人身伤亡赔偿责任的计算和对非人身伤亡赔偿责任即财产损失的计算应分别进行,当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的,其差额应当与非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并列,从非人身伤亡赔偿的责任限额中按照比例受偿。    (二) 关于非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在不影响人身伤亡赔偿请求的情况下,就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备的损害提出的赔偿请求,应当较一般非人身伤亡赔偿请求优先受偿。  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其责任限额按照总吨位为1500吨的船舶计算。  两类赔偿限额的具体计算方法是:  关于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总吨位在300吨至500吨的船舶,赔偿限额为333000计算单位;总吨位超过500吨的船舶,500吨以下部分的限额为333000计算单位;500吨以上部分,501吨至3000吨的部分...

  • 根据海商法,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包括以下四类:   1、船舶所有人,包括船舶承租人和船舶经营人。   2、救助人。   3、船舶所有人和救助人对其行为、过失负有责任的人。这主要指的是船长、船员和其他受雇人员。   4、对海事赔偿请求承担责任的责任保险人。
  •   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大部分的行为都属于经济民事行为。当然也可能对他人带来一定的损害,这时候就有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责任有具体的原则。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惩罚性赔偿责任具体性质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惩罚性赔偿责任具体性质

      惩罚性赔偿责任,是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是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这种惩罚件赔偿责任从性质上讲是一种合同责任,它具有赔偿功能、制裁功能和遏制功能。惩罚性赔偿责任对于惩罚不法经营者,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被告...

  •   我们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职务受到伤害的时候,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起赔偿的责任,根据劳动者受伤情况、用人单位要尽到保护义务,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赔偿责任划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赔偿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责任划分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全部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二、工伤赔偿多久能拿到钱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也称可得利益损失,指信赖人的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如信赖合同有效而失去某种应该得到的机会,这些利益必须是指订约时可以客观地预见范围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核心内容: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固有利益,二是信赖利益。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一、固有利益

      固有利益是合同法和侵权法共同保护的对象,它与正在缔结的合同本身无关,它是相对独立的。固有利益若受到侵害,即使合同成立并得到履行也无法恢复,因而必须通过缔约过失责任来予以救济。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

      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 工人工伤责任的划分,首先要明确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是劳动者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所引起事故的发生,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由工人自己承担责任。反之,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