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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搬迁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5 10:23:49 0人浏览

导读:

企业搬迁员工能得到赔偿。企业拆迁员工愿意跟随企业搬迁的,企业应当给予员工拆迁安置费;企业拆迁员工不愿意跟随企业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关于企业搬迁赔偿的相关知识。
关于企业搬迁赔偿
  •   员工在任职过程中可能会遇见公司搬迁的情形,在某些条件下公司搬迁是需要做出赔偿的,那我国劳动法对于公司搬迁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 我们知道一般公司在搬迁的时候可能也是员工流失比较大的时候,因为很多公司搬迁的地址,对员工来说上班就不太方便了,因此都不太愿意跟着去,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赔偿多少钱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一、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赔偿多少钱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了工作地点,现在要搬迁等于是变更工作地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搬迁,劳动者不愿去新地方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二、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公司搬迁须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一般对于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从实际履行情况看,也不是所有公司搬迁都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会综合考虑搬迁...
  • 企业搬迁员工能得到一定的赔偿。企业拆迁员工愿意跟随企业搬迁的,企业应当给予员工拆迁安置费;企业拆迁员工不愿意跟随企业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工厂因搬迁与员工解约的补偿标准:按照在员工工厂的实际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补偿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许迪。用人单位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给劳动者相应补偿的。如: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   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论是员工自己辞职,还是公司辞退,都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的相关内容。

  •   京沪高速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8]18号文,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对于徐州地区,2004年4月26日,徐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徐政发[2004]43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经批准的征地项目,均按《徐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节选)

      (2005年7月21日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曾于2003年10月出台试行,2004年1月1日实施。)

      第七条 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八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张“护身符”,在劳动关系相对灵活和复杂的今天更是如此。因为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挂名挂靠、停薪留职、自动离岗……种种“新关系”会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感到发晕。在劳动关系的变更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禁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什么样的劳动合同被解除,企业要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日前,我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文规定。

    A 何种情况解除、中止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单位没有岗位或者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停薪留职”期间可不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放长假”:因单位原因放长假的职工,没有岗位或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放长假”期间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长期病号”:请长期病假的...

  •   在需要被政府拆迁的时候,个人有房产的,肯定是会给补偿的,不过大家也很关心,这个补偿是怎么算的,然后自己能到手多少钱。所以,个人搬迁补偿一般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搬迁补偿一般多少钱

      这是没有统一标准的,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拆迁方在拆迁之前会发布拆迁公告,里面就有补偿的标准。宅基地补偿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以2种形式来补贴: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一般平局价格会较大幅度的低于市场价)。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可以咨询当地拆迁的负责部门。然而,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货币补偿了。

      二、征地补偿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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