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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赔偿安置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5 10:30:59 0人浏览

导读:

拆迁赔偿又叫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那么拆迁不赔偿安置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拆迁不赔偿安置房
  • 如果房屋会被拆迁的话,那么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的,有的可能是给予一套安置房,这个都是可以双方之间进行协商的,那么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双方就会对赔偿的事项进行协商,从而签订一份房屋拆迁的赔偿协议,接下来就一同来了解一般房屋拆迁赔偿协议。一、一般房屋拆迁赔偿协议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被拆迁人情况:甲方目前家庭成员共有名,其分别为(男)、(女)。(二)拆迁人情况: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情况达成协议。(三)房屋补偿: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补偿的内容包括:

    1、对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 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他是需要有一些注意事项的,例如说拆迁他的一个价值,如果我们对于拆迁价值没有相应的概念的话,往往可能受到损失,我们常见的拆迁的价值就是我们被拆迁的房子价值多少钱,那么对于拆迁来说,他要进行拆迁评估的话,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拆迁评估注意事项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一、拆迁评估注意事项有哪些1、补偿标准低。土地管偿标准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而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违反立法法的规定,没有严格按照授权目的行使该项权力,将该授权给下级行政机关,下级行政机关为了减少土地储存成本,维护地方政府利益,通常将补偿标准规定较低。2、随意性大。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有的拆迁人暗箱操作,与被拆迁农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严重缺少公开、公平性,对同样被拆迁农户的房屋,在同等的条件下,得到的安置补偿结果不一样;另外,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
  •   我兄弟三人现住的房子是一栋三层楼的私房,建面280平米,在城区中心地段,临街,一楼门面一直出租,父母去世后产权证没过户,但房子办了公证,三兄弟平分,属共同财产,户口也各自分户.三兄弟都下岗了,一楼门面老大老二办了工商执照,老三没办.另外老大家的人口较多,又各自分了户.现这块地政府做绿化.

      请问:1.若拆迁,老大老二的工商执照是否另有赔偿.老三没办,但他认为这一部分赔偿也应该平分,因为房子所有包括门面是共同的财产.请问是否合理.

      2,若认为赔偿金额不合适,是否可要求赔偿同等地段住房及门面.最高可按什么标准赔偿.

      3.老大家人口较多,子女也在原址单独立了户头,请问能否照顾多一点赔偿.

      律师:

      租金是共同财产,因办理工商执照经商产生的补偿不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与其子女没有关系。原则上是平分,感情上是可以考虑的,比竟亲情重要。

  • 经常在生活中能够遇到一些征地拆迁的问题,很多的朋友们对此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征迁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建议要及时的与拆迁组进行协商和探讨,那么如何解决征地拆迁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一、如何解决征地拆迁问题一是应及时向被拆迁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告知他们应尽的义务,引导农民依法办事,重德为人,服从国家建设需要,配合拆迁,是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如复印些宣传册,写明征地的用处,过程,以及补偿的具体标准,政府的具体政策等等,使村民真实具体的掌握征地拆迁工程。二是要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如何安置补偿和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都应该向被拆迁户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给被拆迁人一个平等的权利。三是完善拆迁程序,规范拆迁具体操作行为。在拆迁安置具体操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
  •   核心内容:农村征地拆迁问题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在拆迁过程中如何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化解农村征地拆迁纠纷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征地补偿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征地拆迁纠纷的处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征地拆迁”是指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原土地上所附着私房的拆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房屋应当属于该条所说的附着物的一种,但是实际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此直接作出规定的少之又少,以《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为例,该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第三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根据这一规定,又将征地拆迁的具体补...

  • 农村房屋拆迁,如果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后不补偿,那么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拆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小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若遇国家拆迁,很难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即使有也比有房产证的房子补偿少。那么小产权房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以上就是“小产权房拆迁赔...

  •   现在因为城乡一体化的改造,很多农村在进行房屋拆迁或者土地征收,而一些不法企业集团,利用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薄弱,在房屋拆迁补偿上有很多不合法。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对相关问题有不太清楚的,可以阅读下面文章!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怎么办

      拆迁货币补偿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 拆迁评估一般应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机构应当先行评估确定拆迁范围内房屋拆迁评估的基准价格,再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实际状况评估确定具体补偿金额,并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一)收集证据

      找到房屋拆迁不合法的证。

      有许多人认为,只要是国家建设,尤其是国家重点工程,特别尤其是发放了拆迁许可证的工程,拆迁一定是合法的。其实这是误解。工程项目合法,并不意味着拆迁合法。事实上很多的违法拆迁都是合法的工程项目,而且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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