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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赔偿标准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3 13:32:14 0人浏览

导读:

房子是否采光对于居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在选择烦房子的时候都是根据采光标准来进行选择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被他人侵犯采光权的事件屡见不鲜。那么采光赔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采光赔偿标准规定
  •   在生活日常中,我们对于光线问题是比较关心的,因为这样可以让房间看起来更加敞亮,自己的心情会好一些,同时在一定的时间吸取些太阳的养分也是可以的,但是对于相邻权中的采光权被侵害时,自己的权益其实是受到损害的,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采光权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

      一、采光权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侵犯相邻方的通风、采光权,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采光的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房子最底层窗户时间不低于1小时为标准,高层居住建筑的山墙与高、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应该不小于13米。

      司法实践中,在解决此类纠纷中,如果不能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应坚持以赔偿损失为主,以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为辅原则。对赔偿损失方面,需要审判人员在解决问...

  •   采光权是保障我们日常生活权利的一种,在我们生活的过程中,我们是需要采光的,这是我们享有的一种权利,现在的人们都是讲究生活质量的,因此在我们的采光权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是可以要求相关的人员进行赔偿的。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采光权的最高赔偿标准。

      一、采光权的最高赔偿标准

      采光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不宜以定额长期赔偿的方式判决。在审判实践中,目前有两种计算公式,均是以《规范》规定的标准作为计算基础。

      一种计算方式是首先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以及同样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补偿数额,两项相加作为赔偿总数: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赔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补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

      另一种计算方式是按照不同时间段确定赔偿数...

  •   经济水平的提高,大家的物质生活也越来越好。与此同时,大家对于居住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近些年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案件就采光权纠纷起诉到法院,那么沈阳采光权赔偿计算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沈阳采光权赔偿计算

      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建筑物影响相邻方采光的,应允许兴建,但兴建方应为对方解决取暖、照明、调换住房或者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以受影响建筑物的居住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偿100-200元

      二、采光权的维权方式

      从维权主体而言,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造成侵权的建筑物是否获得行政部门的审批不是决定该建筑物所处位置及高度构成对业主侵犯采光权的法律要件.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采光权侵犯的认定往往由于...

  •   对采光权的界定

      一、采光权的内涵与性质

      (一)采光权的内涵

      采光权(也称为日照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获得日照而要求邻人限制其房屋或其它构造物的距离或高度的权利。

      分析采光权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采光权具有以下特征:

      1.采光权的主体是相邻者,具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2.采光权的客体是相邻者基于相邻关系而应当获得的日照利益。

      3.采光权的内容是限制邻人不动产的距离或高度。

      4.采光权的本质是为了自己的便利而限制别人的权利。

      (二)采光权的性质

      我国对采光权的规定最早见于《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在最新的<<物权法(草案)》中对采光权也有相关规定。采光权是相邻权的一种,相邻权就是“法律为谋共同生活之调和,对于双方所有权之权能加以限制,或禁止一方于其土地上为一定行为或令邻人容忍他方为一定之行为,其性质为法律上的限制”。

      从卫生角度...

  •   核心内容: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那么采光权受到侵犯,如何进行赔偿呢?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采光权的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以及物权法相关理论,从而为您进行采光权的赔偿请求提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大...

  • 采光权的法律涵义是: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是附属于建筑物的权利。住宅采光权不容侵犯,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   核心内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采光权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权利。如果采光权被侵犯了,该如何维权,进行赔偿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现阶段一般以民法典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的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   侵犯采光权的赔偿问题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标准 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和现有法律、法规来看,采光权的损害赔偿金额面临不少问题,法律条文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有关司法解释中也没有给予明确解释。近年来各地发生不少采光权纠纷案件,各地法院对采光权受侵害的赔偿金额判决标准不一,大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2002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两家房地产公司因修建的两幢电梯公寓影响了周边住户的采光权,付出了赔偿400万元的代价。住户因采光权受到侵犯而获得如此巨额的赔偿,在国内是比较少见的。

      2004年11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采光权纠纷案。判决认为,湖北省监利县一幢新建的7层综合楼影响了10户居民的通风、采光等权益,要求侵害人采取折价赔偿办法,即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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