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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名誉可以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3 14:55:32 0人浏览

导读:

当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则受到侵犯的个人或群体可以要求一切形式意义上的赔付、补偿。赔偿是对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人或群体的补偿措施,其意义是为了不让情况变得更加糟糕!那么诽谤名誉可以赔偿吗?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诽谤名誉可以赔偿
  • 名誉侵权诽谤 一、概念及其构成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

  • 被判处诽谤的赔偿标准:关于诽谤罪的赔偿,没有固定的额度,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5000元。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此罪的,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 如果公民的名誉权被侵犯,是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且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恤金。

    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

  • 诽谤行为的最高赔偿应为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因为每一个案件的情况都是不同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案情进行确定,一般遵循损失填平原则,即使损失恢复到被侵害之前的状态。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侮辱罪,应负刑事责任。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被判处诽谤的赔偿标准:关于诽谤罪的赔偿,没有固定的额度,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5000元。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此罪的,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   一女子因电线杆上出现一张丈夫被指是小偷的公告,便怀疑系邻居所为,对邻居进行侮辱谩骂,导致邻居身心受到摧残。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依法判令被告卢兰赔偿原告王英医疗费等各项费用5407.40元。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卢兰与王英是邻居。 2015年5月份的一天早晨,卢兰发现自家房屋后边一电线杆上贴着丈夫偷了别人电动车内容的告示,因其与邻居王英往日有过节,便怀疑系王英所为。为发泄气愤,卢兰每天在王英家门口指桑骂槐,言语不堪入耳。为此,王英多次找卢兰理论,卢兰坚信王英诬赖丈夫是小偷,不仅没有停止侮辱谩骂行为,反而变本加厉,隔三差五到王英家门口,直呼其名进行漫骂。卢兰的无端挑衅,搅乱了王英家平静的生活,至其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2015年9月29日上午7时许,卢兰发现王英在村东地干农活时,再次寻衅滋事,两人开始互相谩骂并厮打,后被他人劝开。同日晚上,卢兰又到王英家...

  •   名誉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很重要的,如何名誉受侵害的情况,赔偿是一定要的。那么名誉权赔偿内容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名誉权赔偿内容:

      1、财产损害赔偿

      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

  •   诽谤行为会给受害人的精神以及生活方面都带来严重影响,这个时候加害人就需要赔偿,那诽谤罪要如何赔偿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也即不让其吃亏。

      3、适当限制原则。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否则实践中可能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形,不利于精神损害赔偿所需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的实现。

      4、过失相抵原...

  •   在生活中很多人因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那么,侵害名誉权怎么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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