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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决定着案件的实体审理能否进行,决定着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能否得到法律保护。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界定问题,是长期困扰民事审判的一个难点。不同法院对此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同一法院不同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也是各执己见。于是,在案情基本相同的情形下,不同法院之间甚至同一法院,极可能出现结果截然相反的两种判决。下面笔者结合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的确定谈点看法。
案情:2004年8月12日20时35分郭某驾驶摩托车与丁勇驾驶的普通货车发生碰撞,致郭某受伤。当日郭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同年8月26日出院,诊断为:右第5趾近节骨折、右骰状骨撕脱骨折、右上肢多处皮肤擦伤、右胸软组织伤,出院医嘱:定期门诊复查。郭某在医院的最后一次门诊为2005年2月26日。2004年9月30日,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郭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年10月27日)
十五、索赔时效对承运中的货物、包裹、行李发生损失或者逾期,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适用铁路运输规章180日的规定。自铁路运输企业交付的次日起计算;货物、包裹、行李全部灭失的,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日...
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人身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的,当然的可以要求对应的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使这个权利的时间是有规定的,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相应的权利人就丧失了胜诉权。那么人身损害赔偿时效多久?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时效多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哪些(1)当事人遭到了他人对自己权利的侵犯,而导致自己受伤所接受治疗的时候产生的医疗费用。
(2)当事人遭到他人对自己的人身侵害,导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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