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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火车压死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5 17:10:09 0人浏览

导读:

铁路交通事故是全国亟需解决的难题,比如被火车压死赔偿吗如何妥善解决法律纠纷,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是每个公民必须掌握的知识,为此为您准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及相关知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被火车压死赔偿吗
  • 周义官,男,9岁,重庆市梁平县和兴镇护城村7组人,小学三年级学生。今年5月13日17时11分,他的生命在路经梁平火车站的一辆火车的车轮下定格。

    事发后,父亲周红军和妻子从外地赶回,一边料理后事,一边多次找到铁路方讨说法。但铁路方称责任在死者,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补偿死者家属一些费用。据悉,补偿费用已从最初的3000元提到了1万元。

    周红军称,梁平火车站围墙上出现门洞后,火车站没有及时采取封堵的措施,而且也未设置任何防护措施,也无人员在火车通过前后进行指挥。6月11日,周红军一纸诉状将铁路方成都铁路局和达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一并告到梁平县法院,索赔34万余元。

    据了解,“火车撞死人案”以往都是死者家属向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为何这次向地方法院进行起诉呢?

    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胡义松表示,该案是因为铁路外行人被撞死,并非火车上的乘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他们具有选择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或地方法院审理的权利。...

  •   在经过近一年的法律诉讼之后,于X胜再次获得赔偿。两年前,于X胜的妻子池秀兰在上班途中穿行铁路时不幸被火车撞死,在获得妻子生前用人单位的赔偿后,于X胜又将侵权第三人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车站告上法庭,获赔5万多元。

      “铁老大”被告上法庭

      于X胜夫妇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早年来到包头打工。死者池X芳生前受雇于北京洁丽雅保洁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有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身,工作地点在沼潭火车站,负责卧铺车厢的保洁工作。2009年9月4日9时40分许,池X芳在打扫完卧铺车厢卫生后,到办公室开会,途经设在车站内的道口时,被迎面驶来的列车撞死。事故发生后,其用人单位北京洁丽雅XX有限公司先行赔付了10.5万元,但于X胜认为赔偿显失公平。通过劳动部门仲裁和法律诉讼途径,北京洁丽雅XX有限公司最终向死者家属给予235142元赔偿。

      “尽管道口南北都设有...

  •   法院判定上海铁路局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疏漏,应承担30%责任

      新华社合肥10月29日电(陆建成刘玲君)年仅9岁的安徽铜陵小学生郑某在穿越每天必经的铁路线时,被突然启动的火车头轧断双腿。记者近日从铜陵市中院了解到,在这起火车伤人案的一审判决中,上海铁路局被判赔偿郑某全部经济损失的30%,共计人民币近50万元。

        2004年10月7日下午,郑某放学回家经过铜陵火车站,看到铁道上停有一列火车头,无来往车辆行驶,于是像往常一样穿越铁道。

        但原本停止的火车头开始启动,郑某来不及躲闪,导致双腿从大腿根部被火车轧断。

        经过急救,郑某的生命虽被保住,但双腿已无法挽回。

        事故发生后,上海铁路局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后认为,郑某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其穿越铁路线路,郑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郑某的父母对这个结论不服,向铜陵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铁路局支付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

  • 发生火车事故的赔偿如下:受害者购买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进行赔偿;若是未购买保险或者是保险不足以承担赔偿费用的,由火车的运营公司对受害者的损失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 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而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依据上述法规,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000元行李损失赔偿。
  •   火车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了不同的规定,比如受害者是不是本身就存在过错、不可抗力造成的等等。那么,发生火车事故怎么赔偿?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火车事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发生火车事故怎么赔偿?

      看责任定。按照责任比例参照下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如果是农村户口,则是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倍,如果是城镇户口,则是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事故导致死亡,除了死亡赔偿金之外还有丧葬费,以及办理丧事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的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3、如果受害人还有需要扶养的人,还可以主张补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   无偿坐车发生事故如何赔偿  案例介绍:2005年3月的某一天,施某驾驶自己购买的天津130型双排座客货两用车,往外地送货途径某村时,李某在路边拦车,请求施某带其进城。施某起初不同意,后在李某的一再请求下,施某让其坐在后排。李某不听施某的劝告,坚持坐到前排,致使前排两个座位上挤了3人,当车行使到某县城城乡结合部时,因车速太快,客货两用车与前面行使的载货卡车追尾,两车相撞造成的冲击力将坐在外侧的李某摔出车外,导致其身上多处骨折和外伤。在抢救和治疗过程中共花去医疗费18670元。李某要求施某赔偿其医疗费和其他经济损失。但施某认为李某是无偿搭车,并且自己李告诫李某不要做到前排,以免发生危险,李某不听其劝告坚持坐到前排,才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李某的损失应当由其自行承担。作为无偿搭车人李某,其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损失应该由谁负担呢?

    律师解案: 首先,要明确车辆所有人与无偿搭车人之间是一种什么关...

  •   2003年12月20日,谭女士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价值10万元为期一年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该保险的被保险人是谭女士的丈夫李某,受益人为谭女士。

      2004年12月6日晚,被保险人李某因交通事故受重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谭女士于是向某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该人寿保险公司认为李某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人免责条款,故拒绝理赔。最后,谭女士只好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谭女士:根本原因是另一肇事者

      在法庭上,谭女士认为保险公司称李某酒后驾驶属于免赔范围,与实际不相符,因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认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另一肇事者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梁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虽然李某是酒后驾驶,但是与该事故造成其死亡没有直接关系,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因此,被保险人李某酒后驾驶与其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且保险公司在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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