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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树苗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4 14:18:36 0人浏览

导读:

拆迁树木可以请林木评估机构进行树木价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价值进行赔偿。国家征收土地的,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那么拆迁树苗如何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拆迁树苗如何赔偿
  • 拆迁树木可以请林木评估机构进行树木价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价值进行赔偿。国家征收土地的,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拆迁树木会根据当地的树苗价格,以及树木的直径,高度,宽度来考量赔偿标准。一般的树木拆迁分为了四个档次,不同档次的赔偿数额不一。更多关于拆迁树木如何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拆迁树木如何赔偿?

      1、按照政府文件还有当年的果树市场估价,当年的都按苗木价,多年的按直径,高度,宽度。但每个地方的青苗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每亩多于规定棵数按标准计补,少于规定棵数的按每棵树对应的单价和实际清点棵数计补。

      2、正常情况下,果树属经济林木,可分四种档次,一是培育期(1-5年);二是初果期(6-8年);三是盛果期(9-25年);四是衰果期(26年以上)。不同的果树生长期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土地拆迁补偿=土地种类×亩产量×该类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种类:土地种类、稻田、专业菜地、鱼塘、旱地、果园、...

  • 拆迁房屋的赔偿包括:(一)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三)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修建高铁征收耕地的赔偿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旱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1.3万元;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国家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如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国家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
  •   国家对于不同的土地的征收都是会有相应的赔偿的,根据土地的使用范围不同其赔偿最多的土地类型就是耕地的,这个耕地的赔偿在法律上就是有相应的标准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高铁对耕地的征地赔偿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高铁对耕地的征地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征地补偿安置原则

      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

  • ——拆迁人另行出卖补偿安置房屋纠纷的处理这是一房二卖的一种特殊情形,指的是拆迁人将其在拆迁合同中明确的、用于与被拆迁人进行产权调换的特定安置房屋另行出卖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该条规定,可从以下几点理解:(一)被拆迁人享有取得该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权该条规定赋予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进行补偿安置的被拆迁人在该拆迁合同中对特定的安置房享有的债权以特种债权的地位,而非普通的债权。该特种债权被赋予物权的优先效力,称为特种债权优先权,也就是债权物权化。其特征表现为:(1)特种债权优先权是一种...
  •   征用土地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

  •   征用土地应该如何进行补偿呢?我国对于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征用土地补偿的相关内容。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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