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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8 08:38:36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对于不同的土地的征收是有着不同的补偿标准的,所以在进行征收的时候一般来说都会进行提醒的,但是我们公民也是应该对于国家的征收有所了解。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政府拆迁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政府拆迁赔偿标准
  • 拆迁树木进行赔偿的时候,是会根据当地政府的文件和当时的果树市场来综合估价的,然后与具体的树木数来计算得到最终的赔偿数额,从而完成赔偿。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拆迁树木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一、拆迁树木怎么赔偿?1、按照政府文件还有当年的果树市场估价,当年的都按苗木价,多年的按直径,高度,宽度。但每个地方的青苗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每亩多于规定棵数按标准计补,少于规定棵数的按每棵树对应的单价和实际清点棵数计补。2、正常情况下,果树属经济林木,可分四种档次,一是培育期(1-5年);二是初果期(6-8年);三是盛果期(9-25年);四是衰果期(26年以上)。不同的果树生长期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二、赔偿标准是怎样1、土地拆迁补偿=土地种类×亩产量×该类土地补偿标准;土地种类:土地种类、稻田、专业菜地、鱼塘、旱地、果园、茶园、水塘、渠、坝等。2、青苗补助费=果树种类补偿×青苗...
  •   在我国对于不同的土地的征收是有着不同的补偿标准的,所以在进行征收的时候一般来说都会进行提醒的,但是我们公民也是应该对于国家的征收有所了解。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厂拆迁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厂拆迁赔偿标准

      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

  • 等国家进行建设的时候,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循国家的相应规定积极的作出贡献,将自己的房屋同意拆迁,这是一个人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下面一起学习一下,房屋国家拆迁赔偿分摊协议书是怎样的?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一、房屋国家拆迁赔偿分摊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受委托拆迁单位: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 高速公路拆房的补偿标准一般是根据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确定,通常各个省市的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但是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的,应该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

  • 国有土地赔偿标准是包括被拆迁住户的搬家费用,被拆迁住户的重新找地方安置生活的费用补偿,还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以及一些其他的奖励等。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瞿东亮律师。各地的土地征收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土地用途不同,征收补偿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但总体遵循以下标准:(1)征收补偿给用由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出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虽然有相应标准,但最终各项征收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还是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所以各省市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没有明确具体的数字。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由征收部门委托专门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来对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具体的赔偿价格,被征收人如果是对征收结果不同意,可以再次协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高速公路拆房的补偿标准一般是根据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确定,通常各个省市的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但是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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