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工程纠纷> 工程事故赔偿内容

工程事故赔偿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4 10:41:43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在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可依法申请获得下列赔偿: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针对工程事故赔偿内容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工程事故赔偿内容
  • 非在上班时间工作场所内发生,且不属于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此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不能获得工伤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分为财产与人身损害赔偿,财产赔偿原则上以直接损失为主,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最长可达20年...

  •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然后照各自承担的责任做出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内容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   工程安全有可能不是在施工的时候发生的,也有可能是在工程交付使用因为质量不达标造成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工程安全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程安全事故赔偿标准

      1、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二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三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4、四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5、五级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六级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

  • 劳动者在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可依法申请获得下列赔偿: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由于工程是一个繁杂的事物,所以说在工程中出现意外是再说难免的事情。面对工程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相关的建筑公司一般都会有自己的处理方式。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原则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一、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原则:是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排除的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教育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受到处罚的不放过。

      二、工程重大事故罪认定

      本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

      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按不构成犯罪处理,或...

  •   工程质量事故怎么处理?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由监理工程师处理解决,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程序,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质量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

  •   现在社会在不在进步,各地也在不断开发,如果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的话,很容易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包括了什么?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

  • 安全是每个人所希望,没有人希望自己病魔缠身,也不希望身体残疾。安全生产一向是国家所重视的,要是没有一个安全保障,社会上的商品和资源都就无法生产下去。那么2018年安全事故赔偿条例是怎样的?一、安全生产的含义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