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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死亡医院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4 13:54:55 0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的死亡在法律上是医疗事故当中最为严重的一个情况的,所以相对应的这个医疗事故的赔偿也是最多的,在法律上也就是有着相应的标准。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病人死亡医院赔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病人死亡医院赔偿
  •   病人手术后死亡医院赔偿22万 来自临沂的徐某在 5年前就出现手脚粗大等症状, 2006年 1月 17日,徐某来到本市市南区某大医院进行诊治。经诊断,徐某患有垂体腺瘤及 1级高血压。

    关注岛城2007冬季供暖 热烈庆祝党的十七大召开 半岛博客教师群广纳客 “嫦娥1号”24日下午升空 2006年 1月 20日,医院对徐某实施手术,手术非常顺利。不料,23日徐某病危,经抢救无效死亡。徐某家属认为,医院存在严重的诊疗错误,要求医院赔偿 22万元。而医院则认为,患者的死亡是因其自身疾病所致。

    市南法院审理认为,医院术前准备不足,存在医疗过失。但医院在手术中没有明显的过失,无法判定医院与患者死亡有关系,据此,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医院承担 30%的责任,赔偿徐某家属 6.5万元。

  •   医疗事故的死亡在法律上是医疗事故当中最为严重的一个情况的,所以相对应的这个医疗事故的赔偿也是最多的,在法律上也就是有着相应的标准。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院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院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关医疗相关规定可知,如果患者死亡的原因不是因为医疗事故的话,那么医院就不需要向患者赔偿,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显示为医疗事故,那么患者家属就可以依法向医院索取一定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赔偿标准:患者如若是因为医院的医疗事故造成的死亡,那么医院需要就本次医疗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进行计算,按照票据进行支付,医疗案件结束后,患者死亡后仍然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医院也需要承担。

      2、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如若有稳定工作,即其收入如果是稳定的话,那么医院需要向其家属支付因医疗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   原告王倜,男,生于1938年,汉族,中师文化,住汉台区三里村教师楼,系汉台区七里中学退休教师,(死者刘文英之夫)。

      原告王爱民,男,生于1971年,汉族,初中文化,住址同上,居民(死者刘文英之子)。

      委托代理人文伟,陕西兴振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陕西某医院

      委托代理人陈致民,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党群,陕西某医院医师。

      原告王倜、王爱民诉被告陕西某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倜、王爱民及委托代理人文伟、被告陕西某医院的委托代理人陈致明、党群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倜、王爱民诉称:2004年8月2日上午,刘文英因心慌、气短、膝关节以下水肿等在被告处门诊治疗,诊断为冠心病、心衰Ш度,心律失常一房颤并预激综合症收住院。住院诊断为:心律失常一房颤并预激综合症,实施24条小时心电监护;中午13...

  •   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医疗事故的话,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受伤,一种就是最坏的结果,死亡,那么,如果出现医疗事故患者死亡,需要走司法程序,那医疗事故死亡司法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请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事故死亡司法程序

      基本事项

      1、案由的选择

      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1)有医患关系;

      (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

      (3)患者有损害后果;

      (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

      (5)患者有经济损失;

      (6)在诉讼时效内。

      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

      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

  • 你好,你好,先进行工亡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要计算,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医患纠纷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在医疗事故案件中,犹豫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这些情况都涉及到赔偿问题的。那么医疗过失导致死亡怎么赔偿?首先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后才能确认赔偿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死亡鉴定程序怎么进行

      1、死者家属在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对于受理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提交的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等材料进行鉴定,并...

  • 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职工工伤死亡的赔偿项目与标准:1、职工近亲属获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2、职工近亲属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职工近亲属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因此,死亡赔偿金实质是以受害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为给付条件。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传统上有“抚养丧失说”和“继承丧失说”两种理论。“抚养丧失说”认为,因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养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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