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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赔偿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7 10:40:26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履行与业主之间的约定义务,导致小区内的住户财产损失,住户的财产损失与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则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那么物业公司赔偿要求?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物业公司赔偿要求
  •   法律咨询:3个月前,我买了一辆新轿车,每晚停放在自家所在小区。此前,我根据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按每月60元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了1年的车辆保管费。可我还没来得及上车牌,轿车便因保安擅离职守而在小区内被盗。虽然报了案,但公安机关一直没有侦破。请问,我能否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被盗车损失?

      律师解答:你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保障小区内财物的安全,既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也是其应当提供的服务。保安的擅离职守,表明其既未尽到管理职责,也未能履行好物业服务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369条有“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的规定,第374条有“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鉴于你已向物业管理公司...

  •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履行与业主之间的约定义务,导致小区内的住户财产损失,住户的财产损失与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则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就小区物业的赔偿、物业纠纷找哪个部门、物业纠纷常见的八种类型与解决要点,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小区物业的赔偿

      现实中使用的物业服务合同,一般都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职责,所交纳的物业服务费中也包含了保安费一项。

      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如果既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又应承担侵权责任,便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权利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请求权向物业管理公司主张权利。

      二、物业纠纷找哪个部门

      对于物业公司乱收...

  • 由物业公司造成的中央空调漏水,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非因物业公司造成不可以要求其赔偿,无法进行追责。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业主小区丢车 物业公司是否赔偿

    市民刘某将汽车停放在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停车场,结果被盗。刘某认为,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未尽保管义务,应当赔偿。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收取的是车位租赁费,不同意赔偿。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双方系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赔偿刘某4万余元。2004年2月,刘某购买了雅阁HG7240型轿车一辆,车辆总价款25.98万元。2007年6月,刘某向小区物业公司交纳了3200元停车费,物业公司出具的发票上写着此款是“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2008年1月21日,刘某将该车停放于小区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宣武区牛街西里一区112号车位,后该车被盗丢失。刘某认为物业公司收取停车服务费,对于车辆丢失应承担责任,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损失费19万元,车辆购置税损失1.6万元。物业公司辩称,其没有与刘某对车辆保管进行约定。物业公司收取的3200元...

  •   如果物业公司不作为的话,业主是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的,起诉物业公司是需要收集好物业公司不作为的证据,最好是发起群体诉讼。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业主起诉物业公司程序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业主起诉物业公司程序

      1、遇到这种情况,业主要做到的就是不断在平时收集物业的不作为证据,并且业主已经尽到了提醒和要求,而物业未做到任何改变,甚至恶语相向。但是,所有的一切证据都应该是对业主自己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比如垃圾半月没拖走,臭气熏天。杂草长得比人高一直没有清理。电梯缺乏维保,一坏就用维修基金,且不经过业主同意等

      2、寻找物业入驻时未经过程序。一般通过关系来的,很多程序是不存在的,服务资质也不具备。并且很多物业公司连物业服务合同都不存在。这将是业主起诉物业最大最合理的要求。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逐条对照物业服务标准。根据...

  •   网友提问:

      一梯三户,其中两户在各自的公有共用走廊处安装了防盗门,另一户未出售,产权属于开发商,作为开发商就起诉其中一户侵占共有面积。  问题1:开发商是否可以单独作为起诉的主体。  问题2:该小区很多相同套型均安装了防盗门,作为不知情而败诉的业主是否可以起诉物业公司安装之前不声明,管理不到位,对防盗门的拆除承担一定的责任。另外若防盗门拆除后,该户人家被盗,是否可以起诉开发商和物业承担相应责任。  还有,购买该高层建筑2楼时,销售人员称1楼也有住户,购房合同中标示有1楼和2楼的平面图,图中显示1楼建筑中和2楼有一样相应的功能区,造成购房时误解,而实际上入住后该高层1楼是架空层。

      问题3:若此,合同中是否存在欺骗,业主是否可以起诉开发商,索取一定的赔偿。

      律师回答:你好!1、开发商可以成为诉讼主体;2、被盗后,物业公司在其责任范围内,应当赔偿损失。3、合同存在欺诈,可以起诉开发商和...

  • 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在业主超过约定的交费时间后进行起诉,也可以一直不起诉。物业公司履行催告程序后业主仍拒绝缴纳物业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物业公司可以起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核心提示:如果合同期限还没有到,但业主对物业服务非常不满,该如何依法炒掉原来物管公司呢?《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办法》元旦起施行近年来,因为小区新旧物管交接而引发的各种纠纷甚至于斗殴时常出现,一些物管甚至在被法院判退出后依然留在小区当老赖。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权的移交工作,让新旧物管公司交接从此有法可依。该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新旧物管交接分四步走如果合同期限还没有到,但业主对物业服务非常不满,该如何依法炒掉原来物管公司呢?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秘书长程磊指出,新公布的《办法》明确规定了退出、进驻物业项目的程序,明确了原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退出物业项目的5种情形,以及退出时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的7种资料和财物。
  •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1、从什么时间开始计收我的物业管理费?答: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楼手续的,从办理收楼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楼手续约定日期拖延收楼手续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楼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2、以什么面积收取我的物业管理费?答:房产证未办理以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房产证办理以后,以实测后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3、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吗?答:没有。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能严重干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4、如果业主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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