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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1)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确定负责行政赔偿义务的机关有以下情况: 1、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进行联合执法的,所有参与联合执法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责任是一种国家责任,国家必须通过其中的各个具体机构来承担这种责任。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具体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关,即依法接受行政赔偿请求,对行政赔偿请求人直接负赔偿义务的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8条规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包括: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确定负责行政赔偿义务的机关有以下情况: 1、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进行联合执法的,所有参与联合执法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追偿
案情介绍:钟某驾驶向朋友张某借用的摩托车与行人王某碰撞,造成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分认定钟某负主责,王某负次责。王某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为由将钟某和张某告至法院,法院判决钟某赔偿王某1.8万元,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扣划了张某银行存款5000元。此后,车主张某提起诉讼,向钟某追偿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付出的5000元,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哀求。
【法官说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划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了债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本案中,钟某借用张某摩托车在使用过程中与王某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确定钟某赔偿王某损失1.8万元,而张某作为车主依法对钟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钟某是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是造成王某损失的...
对于债务,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应当依照民法通则来进行规范,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共同经营但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如果法律既没有规定、双方的联营协议也未就此问题作出约定的,则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应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原告或被告的,则法院的判决结果将会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实体影响,法院应当追加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
民法通则第五十二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以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的一方,对联...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
国务院管理各地方的行政事务和规定各地方的行政事项,赋予行政单位以一定的行政处罚权。那么,在生活当中我们所了解的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有哪些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有哪些 (一)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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