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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房子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9 10:13:13 0人浏览

导读:

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出现损坏的,由出租人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是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的。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损坏房子怎么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损坏房子怎么赔偿
  • 房屋租赁损坏按照以下方式赔偿:1、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当相当于造成的损失;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损坏的,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房屋损坏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除,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最容易烧伤,因公烧伤工作单位是需要想劳动者赔偿的,那三度烧伤怎么赔偿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介绍了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以及交通事故赔偿的两种判决结果。下面由法律快车交通事故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具体内容:

      一 交通事故赔偿概念:

      交通事故赔偿,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赔偿,

      二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三 交通事故赔偿的两种判决结果: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如能达成一致调解赔偿意见,具体金额不固定。伤者如若是有明显过错行为,但非全责,那么有2种判决结果:

      1、法院按照交通事故,占责方交通强制保险的赔偿上限—11万(伤残、...

  •   房屋损坏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除,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要求房屋差价赔偿的同时,可以要求赔偿利息。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如果是因第三人侵权而造成工伤的,工伤职工可以在不重复的范围内同时获得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但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再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车祸也隶属于对人身的损害,所以是可以主张要求其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在车祸发生后,第一时间应当及时作报警处理,交警到达后会对现场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只要侵犯了有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都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九条也有相关说明,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

  • 拆迁补偿出现赔偿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告与被告都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具体举证责任承担,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确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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