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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赔偿金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9 15:06:32 0人浏览

导读:

截至目前,我国医疗过失索赔的最高要求已达1075万元,实际最高赔偿判例达292万元。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院出现医疗事故,给予患者一次性补偿”。而司法实践已突破此项规定将医疗过失纳入我国民法通则进行调整,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比照侵权行为对人身的伤害进行赔偿,导致赔偿数额越来越高。那么医疗过失赔偿金额?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医疗过失赔偿金额
  • 医疗过失赔偿

    截至目前,我国医疗过失索赔的最高要求已达1075万元,实际最高赔偿判例达292万元。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院出现医疗事故,给予患者一次性补偿”。而司法实践已突破此项规定将医疗过失纳入我国民法通则进行调整,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比照侵权行为对人身的伤害进行赔偿,导致赔偿数额越来越高。

     

      巨额赔偿引发这样一种说法:要想发财做手术,做了手术告大夫。而医务人员为明哲保身,则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可做可不做的手术尽量不做,能做但成功机会小的手术不去争取做,对风险大的危重病人不敢积极大胆抢救治疗,也不敢主动地应用新技术。社会上大多数人认为患者和医院相比,患者是弱者,医院是强者,因而只要患者对医院医疗服务不满意,医院就应当赔偿,法官往往也有这种认识,审理案件时希望医院或多或少支付患者一部分赔偿。这种认识实际上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医院的医疗收费...

  • 医院医疗过失赔偿23万 患者做喉镜检查后死亡 北京市大兴区一患者因嗓子不舒服前往某镇医院就诊,接诊医生简单询问了几句就要求病人去做喉镜检查。结果在做完检查后,患者突然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家人将镇医院起诉至法院。5月24日,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医院终审被判令赔偿死者家属23万余元。 患者杨某有多年的肺心病史,2005年4月10日,他因嗓子不适在家属的陪同下前往某镇医院就诊。家属在法庭上回忆,当日,杨某先到内科接受检查,内科医生听说是嗓子不舒服,没有做任何病史调查和体检,就要求杨某去五官科就诊。来到五官科后,接诊医生同样没有询问病史,就要求杨某去做喉镜检查。杨某对喉镜检查有顾虑,主动跟医生说自己有呼吸衰竭和肺心病病史,医生并没有理会。随后,该院医生对杨某进行麻醉,杨某出现了抽搐的现象,医生仍继续为其进行纤维喉镜检查。检查没有发现异常,杨某在五官科门口...

  •   (一)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

  •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不一样。二者计算参照标准有很大不同,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显然高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另外,医疗事故赔偿中没有死亡赔偿金这一赔偿项目。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部分人都会自然而然的把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划为一类,认为它们两者处理方式应该是一样的。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是不是一样是很多人所关心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一样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一样吗

      第一、法律适用方面的差异。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的法规文件,主要从医疗行政层面进行处理;而审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层面进行处理。

      第二、鉴定类别方面的差异。“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一种硬性要求;而“医疗人身损...

  • 医疗过失行为如何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 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到医院就医治疗,如果因为医院的过失行为,从而导致患者伤残或者病情加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赔偿损失,那么,医疗过错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哪些情形不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下面请看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过错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医疗过错损害赔偿起诉状原告:xxx,男,汉族,xxx年xxx月xxx日生。户口所在地及住址:xxxxxxxxx;电话:xxxxxxxxx被告:xxx医院,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x;电话:xxxxxx;邮编:xxxxxx案由: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请求:1、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数额。2、精神损害抚慰金xxx万元人民币。3、根据司法鉴定结果确定后期治疗费及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4、保留由此引起的并发症治疗的起诉权。
  •   在医疗机构存在一定的过错给患者造成一定的伤害的时候,患者是可以请求有关的人员或是机构进行赔偿的,那么在这个时候,如果根据具体的情况,知道需要赔偿的费用的时候,我们是该怎么对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计算呢?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

      一、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

  •   医患纠纷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在医疗事故案件中,犹豫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这些情况都涉及到赔偿问题的。那么医疗过失导致死亡怎么赔偿?首先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后才能确认赔偿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死亡鉴定程序怎么进行

      1、死者家属在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对于受理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提交的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等材料进行鉴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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