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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程浩大,牵涉到家家户户的搬迁和赔偿问题,常会有人咨询,拆迁赔偿款是按照户口簿人数赔偿吗?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网友咨询】
拆迁赔偿是按几个户口本,还是户口上有几个人来赔偿?
【律师解答】
1、房屋拆迁首先要区分房屋的土地性质,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与集体土地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不相同的。
2、如果你是在城市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 法律是国务院590号令和各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依据该法房屋征收补偿是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有几个户口不直接相关,但对于实际居住人属于住房屋困难户和无房户,在房屋征收中可以依据各地政府的政策申请廉租房,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解决征收安置。
3、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
将农村土地进行征用的话,只是征用农村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征用的过程中,还是需要对有关的人员进行补偿,一般来说补偿的费用是归于土地所有权人的,但是因为农村土地的有些性质的原因,可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有的还进行了转包,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款归谁。
一、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款归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
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第三十五条规定:“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
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
【案情】
原告:崔某。
被告:王甲。
被告:焦某。
被告:王乙。
原告崔某与被告王甲、焦某、王乙系邻居,王甲与王乙有一子王丙(2007年1月4日因交通事故死亡),原告崔某与王丙关系较好。1995年7月王丙承包有建筑工程,需要木材,原告卖给王丙15.607立方米白松,价款17167.70元,同时王丙又向原告借款700元,承诺于7月底付清,后王丙未清偿欠款,原告多次催要,王丙总以工程款未结为由,推脱付款。2004年1月王丙给原告出具两张欠条,载明欠原告17867.70元。2005年12月11日原告所持欠条找王丙要款,王丙仍未能付款,便在其出具的欠条载明“此款有效。”2007年1月4日王丙在巩义市因交通事故死亡,被告王甲、焦某、王乙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最终判决交通肇事被告赔偿三原告188047.92元。王丙欠原告17867.70元事实清楚。王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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