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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酒后死亡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0 16:10:32 0人浏览

导读:

工地酒后死亡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5、死亡赔偿金等。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工地酒后死亡赔偿
  •   在我国农民工在工地上干活的劳动强度是很大的,且工地上的安全隐患比较多,容易导致人身伤害,一旦劳动者在工地上死亡的话,工地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工地上死亡赔偿多少钱?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工地上死亡赔偿多少钱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

  • 工地工人意外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则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如果工地工人在睡眠中死亡的情形不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视同工伤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
  • 工人在工厂内死亡,工厂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个具体要取决于工人的死因。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而死亡的,或者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死亡的,属于因工死亡,工厂是需要赔偿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你好,先进行工亡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要计算,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我们知道农民工是缺少法律知识的,不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农民工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

  •   无证行医致人死亡的赔偿案例

      案例介绍:2007年3月8日,原告程琦的丈夫赵亚杰因咳嗽、胸闷,到被告岚皋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诊。被告指派既无医师资格证书,又无医师执业证书的检验人员王世钊为患者赵亚杰检查诊治。王世钊只为患者作了血压、脉搏、呼吸、体重等简单检查后,即免费发给患者一个月疗程的抗痨药物,叮嘱患者服用一个月再来检查。患者服药后感到严重不适,多次向王世钊反映,王回答“是药物起作用了,属正常反应”,并叫坚持继续服药。一个月疗程的药服完后,患者的眼睛、脸面、小便及全身皮肤都变成了黄色,于4月3日再一次向王询问,王仍说属于正常,并又免费发给了一个月疗程的抗痨药物,叮嘱患者继续服用。患者继续服用至4月10日,出现病情危重,于当日以“药物性肝炎”为主要诊断住进岚皋县医院。4月13日,又以“急性肝衰竭,药物性肝性脑病”的诊断转院至安康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4月16日,患者经安康市中心医院抢救...

  • 如果工人在工地上死亡,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亡待遇;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亡保险待遇;属于他人侵权造成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属于意外情形的,由已故职工和其近亲属依法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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