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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赔偿如何主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2 17:56:00 0人浏览

导读:

工亡赔偿金是这样分配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配偶每月占职工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由其近亲属平均分配或者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那么工亡赔偿如何主张?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工亡赔偿如何主张
  •   我们每个人,对于发生在生活中的一些意外,总是很难去全部避免的,特别是一些比较高危的行业和工作,不小心发生事故活着受伤害也是会发生的,那涉及到城镇居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工亡赔偿如何计算的内容。

      一、工亡赔偿如何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各自的交通规范。做到礼让,车让人人让车,这样就会减少交通意外的发生。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如何主张赔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如何主张赔偿

      我们认为,在第三人侵权引起工伤事故的情形下,会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是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二是工伤职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的权利基础和归责原则不同,工伤赔偿请求权基础是劳动者因发生工伤事故获得的一种社会保险利益,工伤保险损害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社会保险性质;而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是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致害而取得,侵权损害赔偿实行的是民法的填平原则、过错原则和过失相抵原则,侵权损害赔偿的损失包括财产性损失及非财产性损失,其性质属于私法领域的赔偿。

    故在劳动者人身权受到第三人侵害的同时又被劳动行政...

  • 可按如下方式主张医疗事故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标准,由当事人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以及支付方式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工亡赔偿金是这样分配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配偶每月占职工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由其近亲属平均分配或者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
  •   一、一次性工亡补偿金如何分配?

      1、工亡补助金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发放给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社会保险待遇,其在任何时候均不属于死亡公民个人的财产;其发放义务人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权利人则是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与工亡职工本人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2、工亡补助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3、任何公民均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分配该公民的遗产;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工亡补助金。如公民立遗嘱将工亡补助金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将因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效。

      4、如果确定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该项的一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而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

  • 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可以兼得----兼论《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无效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已经有四年多了,但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是否可以兼得的问题,争论仍然很激烈。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得这一矛盾更加激烈。例如《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2条规定,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包括交通事故)的,先按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本文中,笔者将通过多角度的剖析来论述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赔偿的区别,进一步树立起“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可以兼得”的权威观点。首先,从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性质看:工伤保险是一种隶属于劳动法体系下的社会保险制度,对职工而言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福利。国家设置工伤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基于...
  • 核心提示:城市中撞死无名死者后,肇事方支付的赔偿金,应该由谁领取?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代收代管,而由公益性的基金却不再代收代管这些死亡赔偿金。究竟是为什么了?乞讨、拾荒、流浪者是社会边缘人群,他们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往往在维权方面遭遇难题。近日,记者走访多个部门获悉,对于城市中撞死无名死者的交通事故,因无人有资格代收肇事方支付的赔偿金,经常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损,肇事司机也难以得到惩戒。去年以前由基金代收代管《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指出,各地基金管理委员会具有提存保管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无名死者死亡赔偿金的职责。南昌市于2010年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2011年年初提存保管了第一笔无名死者死亡赔偿金,截至目前,共提存保管20笔无名死者死亡赔偿金,金额332.2万元。南昌市基...
  •   职工因工伤而死亡的,其亲属可以请求死亡赔偿金。那么,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

      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

  •   上班两天受工伤

      2005年2月,经人介绍,杨亮来到南京市建邺区的一家机械设备厂工作。进厂后,法律意识淡薄的杨亮并没有想到与机械设备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设备厂也就没有为他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这就为杨亮今后的索赔之路埋下了隐患。上班的第二天下午,杨亮下班回家,途经双闸五星菜场附近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了伤。5天后,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对方负全部责任,杨亮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杨亮就再也没有去设备厂上班。他一方面对事故的肇事者进行了起诉,要求赔偿;另一方面申报了工伤鉴定。之后,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杨亮所有损失。8月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作出了工伤认定书,认定杨亮属于工伤,并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九级伤残的鉴定。在得到相关鉴定结果后,杨亮就来到设备厂,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设备厂给付相应的工伤待遇。但设备厂认为,你一个刚做了两天的工人,还没签劳动合同,能有什么赔偿?事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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