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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房屋漏雨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4 14:48:18 0人浏览

导读:

房屋漏水的赔偿标准,法律并没有进行统一的规定。在实践中,赔偿一般包括修复房屋漏水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房子漏水所造成的房屋财产损失。同时,房屋漏水的责任人在生活中还存在多种情形,如果是楼上的邻居造成的漏水,应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租户房屋漏雨赔偿?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租户房屋漏雨赔偿
  • 房屋漏水一般是起诉房东,具体要看情况确定过错方。如果是因租户使用不当等过错造成的,可起诉租户;如果是因房东交付的租赁物有瑕疵或不履行维修义务造成的,可起诉房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房屋漏水的赔偿标准,法律并没有进行统一的规定。在实践中,赔偿一般包括修复房屋漏水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房子漏水所造成的房屋财产损失。同时,房屋漏水的责任人在生活中还存在多种情形,如果是楼上的邻居造成的漏水,应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新房屋顶漏水可以进行索赔,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退房。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新房漏水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房屋漏水,如果是由物业未按照物业合同履行义务造成的,物业对此应承担责任。其它情形造成房屋漏水,物业是否有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比如房屋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漏水,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承担责任,物业没有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房屋漏水保修期因维修过一般不能延长。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予延长。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作者:刘顶峰 万里

      【案情】

      2005年5月,刘xx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了一块建房用地,取得了建房许可证。因缺少资金,便邀请朋友万xx合伙建房。约定:万xx投入建房资金,房屋产权归其所有;房屋建成后双方合伙经商。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万xx出资11万元建成了房屋。双方合伙经商一年后,因帐目往来发生纠纷,故终止了合伙。刘xx遂向万xx主张房屋产权,遭拒绝。因此,刘xx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产权。

      【意见分歧】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房屋产权的归宿。对此,产生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协议表面上是合伙建房协议,实为房屋所有权转让协议。房屋虽由刘xx建造,但万xx是房屋的出资人,房屋产权应归万xx所有。

      第二种观点认为:万xx不享有建房用地的合法使用权,即没有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不论双方是否签订协议,只要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就不能取得所建房屋的所有权。...

  •   大家买房的话都会了解房屋的房产信息。我国是土地国有,买房子实际是国家土体使用权的出让,所以我国房屋有产权年限,那么房屋使用权多少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房屋使用权多少年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从拿地开始计算,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

  •   房屋拆迁小常识

      1、拆迁人?

      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

      2、被拆迁人?

      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

      3、拆迁的方式有几种?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具备自行拆迁资质),也可以委托拆迁。

      4、建设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拆迁范围内的暂停事项?

      (1) 取得立项批准文件。(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申请拆迁范围内的暂停事项。

      5、拆迁停办公示有哪些事项?

      停办包括下列事项:(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2)房屋租赁。(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6、拆迁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1) 拆迁许可证文号。(2)拆迁人。(3)工程名称。(4)拆迁范围。(5)搬迁期限。

      7、什么情况给予提前搬家奖励费?

      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

      8、提前搬家奖励费多少?

      按提前搬家的日期计算,每户500元至5000元。

      9、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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