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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工资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6 14:42:30 0人浏览

导读:

企业破产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经济环境差、经营不当、决策失误等,但说什么都已经晚了,不过企业在破产之后还是可以对内部的一些资产债务重组的,多少还是可以挤出一些钱来的,那么破产重组工资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破产重组工资赔偿
  • 大多数人都听说过破产重组,但是对于破产重组却并不了解,破产重组是公司法中的一项专有名词,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可以申请破产重组,那什么是破产重组?破产重组债务怎么处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一、什么是破产重组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二、破产重组债务怎么处理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应受债务期限利益的保护,即保证人可拒绝债权...
  •   有时候我们在职场中,可能会遇到公司裁员或者因为破产而需要重新找工作,遇到这几种情况,其实都是可以申请赔偿的,之前有的人还会问公司破产重组员工有赔偿吗,对于这样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也来解释一下,看到底会不会赔偿。

      一、公司破产重组员工有赔偿吗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

  •   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而公司面临倒闭的风险,摇摇欲坠之间,债务人公司想要拯救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法院受理申请之后,公司提出重整计划,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进行重整,那么破产重组程序流程是怎么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破产重组程序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进入重整期间后,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

  •   公司如果经营不下去了,也许管理者会选择申请破产重组,然后再重新出发,想要申请公司破产也是有规定的,需要符合条件法院才会批准。那么申请公司破产重组有哪些条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申请公司破产重组有哪些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应当包括程序要件、实体要件、申请主体资格等三个方面。

      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

      在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下确立企业重整立法的现实意义及应采取的立法原则。和解制度和整顿制度是相互连...

  •   一个公司就像一个自然人一样,当走到资金链断裂的地步,就不得不考虑进行破产清算,这个过程中,债权人的权益也能得到保障。因此,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房地产开发破产清算赔偿顺序”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房地产开发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破产清偿顺序指的是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但是,房地产企业由于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情况复杂,与其他普通企业有所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的主体限定为市、县级人民政府,不包括房地产企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 公司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一般是:1、相关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因将租用的施工设备转给他人抵债,盐城市某租赁公司通过网络向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林州市某建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12月23日,记者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民事裁定,准许盐城市某租赁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林州市某建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至此,该院首例网上预约破产清算案件圆满结案。“今年9月,江苏省盐城市某租赁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我院网上预约,以到期债务不还为由,申请对河南省林州市某建筑公司宣告破产清算。”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网上查阅盐城市某租赁公司发送的申请材料信息后,初步确认2014年10月,林州市某建筑公司安徽分公司授权江苏省某财富广场负责人钱某忠作为委托代理人,租赁盐城市某租赁公司建筑设备用于施工,然而在这一过程中,钱某忠因拖欠他人债务,便将租赁设备抵给他人顶债。租赁的设备不能如期归还,林州市某建筑公司构成违约,应付设备、租金和违约金共计250余万元。2...
  • 企业破产重组应成立清算组,制定重组计划,在重组计划通过后,按债权人的申报和该计划依照法定清偿顺序进行债务的清偿。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大多数人都听说过破产重组,但是对于破产重组却并不了解,破产重组是公司法中的一项专有名词,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可以申请破产重组,那什么是破产重组?破产重组债务怎么处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一、什么是破产重组

      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二、破产重组债务怎么处理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应受债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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