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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损害赔偿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8 13:59:49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去医院看病的时候,都希望能够尽早的恢复身体健康,有些时候,因为医务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者医疗设备等原因,会导致发生一些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一些人身损害,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赔偿,那么房屋损害赔偿程序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损害赔偿程序
  •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不能私下达成赔偿协议,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损害赔偿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损害赔偿诉讼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相关司法鉴定

      若财物受损,可以申请对财物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如车辆发生损坏的,可以申请第三方对车辆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判断车辆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若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多少维修费用;若不能使用,需要报废,当前车辆价值是多少。

      若人身受损,可以申请进行法医学鉴定,对人体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判断因损害行为造成人体构成多少级的伤残,以便计算损害赔偿金额。

      2、收集相关证据

      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政府机关出具的认定结论;相关费用支出的证明;自身情况的证明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可以委托相关专业人士起草,也可以自行草拟,百度文库里...

  •   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要进行鉴定过程当中,可以根据实际标准来进行处理交通事故,遭到损害后也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程序问题的解答的问题,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程序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

  •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人都在自己购买房子,在买房的时候避免不了会出现房屋纠纷,在房屋纠纷中受害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房屋纠纷赔偿。如果受害人不接受赔偿结果,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那么,作为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房屋损害赔偿纠纷怎么打官司。以下为您介绍一下。在房屋纠纷赔偿中,当事人有权利向法院进行起诉来解决纠纷。具体诉讼内容如下:一、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四)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五)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因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等;(六)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离婚损害赔偿和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根据婚姻法第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它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而,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不存在共同侵权问题。同时,这里所说的配偶,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如果是非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也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如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或撤销,其同居期间一方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如暴力致人伤害),则应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对于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造成的...
  •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如果哺乳期已经过一年了,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出轨的情况下可以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你们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   我们都知道离婚损害赔偿是在一定条件下对造成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当事人给予的赔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离婚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2)时间限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包含以下项目:

    1、医疗费;

    2、护理费;

    3、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营养费;

    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8、精神损害抚慰金;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康复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

    特别说明: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2、住宿费;

    13、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

    14、财产损失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

  • 离婚损害赔偿的损害结果包括:人身损害结果和精神损害结果。且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这样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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