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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金
有个亲戚因工死亡了,留下他瘫痪的妻子和一对儿女,孩子也都还很小。没有了他,生活更加艰苦。我想咨询下,向他这种工伤死亡的,能得到多少的赔偿金?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中顾网律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
人都有一死,但是有人是自然死亡,有人是因为车祸死亡,还有人因为工伤死亡。工伤死亡是可以获得赔偿金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申请工伤死亡赔偿程序怎么走?工伤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配?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申请工伤死亡赔偿程序怎么走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
1、工亡补助金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发放给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社会保险待遇,其在任何时候均不属于死亡公民个人的财产;其发放义务人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权利人则是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与工亡职工本人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2、工亡补助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3、任何公民均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分配该公民的遗产;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工亡补助金。如公民立遗嘱将工亡补助金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将因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效。
4、如果确定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该项的一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而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
我国对于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因各地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而这标准的不统一也引发了各种纠纷。那么实践中,究竟该怎么确定工伤死亡赔偿的数额呢?此时进行索赔的,又要了解哪些程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么确定工伤死亡赔偿的数额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
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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