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拆迁安置> 拆迁赔偿有合同吗

拆迁赔偿有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30 10:11:37 0人浏览

导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补偿的内容包括:1、对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那么拆迁赔偿有合同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拆迁赔偿有合同吗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补偿的内容包括:

    1、对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 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工厂拆迁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但是相信很多业主对于拆迁并不是很了解。关于工厂拆迁一般有拆迁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停工停业的补偿等等项目。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是需要签订一份工厂拆迁补偿合同的,那问题来了大家知道工厂拆迁补偿合同怎样写吗,不妨一起学习吧。工厂拆迁补偿合同怎样写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___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___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厂房,根据城市厂房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厂房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
  •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名称、地点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_。二、房屋基本状况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__平方米。2.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_________。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三、拆迁安置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间,_________层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等设备。四、拆迁补偿1....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爱莲律师。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

      2、拆迁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补偿方式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4、房屋估价。在实行货币补偿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在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作为结清差价的依据。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8、违约责任。对拆迁人来说,违约责任主要是不能按时支付补偿款和超过过渡期限提供产权调换房屋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一般是支付违约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注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是否真实;该拆迁项目的土地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是否齐备;拆迁整体方案是否明确;征收补偿标准和征收补偿方式是否合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在现今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见拆迁的消息,对于拆迁户而言,最关注的就是拆迁补偿方面的事情,一般征集机关会通过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的方式约定补偿力度,那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要注意什么?拆迁安置协议的必备条款有哪些?一、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要注意什么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内容:1、主体不符不签(1)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而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3)拆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2、内容不确定慎签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屋回迁时间不定。二是异地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不明。三是违约责任没约定。二、拆迁安置协议的必备条款
  •   什么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呢?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什么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

  •   对于很多在外地工作的人来说,租房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选择。租房的不确定性很大,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就有人遇到过还在租赁期间,但是房子却被政府部门征收,无法居住的情形。那么拆迁租赁房屋租客有补偿吗?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尽管是不可抗因素,但是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为了避免房屋拆迁发生纠纷,市规划部门建议单位或个人租赁房屋应注意:

      1、房屋租赁必须签订租赁协议;

      2、租赁协议中应明确约定遇到房屋拆迁时的解决方式和责任;

      3、租赁期限约定要明确。

      二、拆迁租赁房屋租客有补偿吗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应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或者协商赔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

  •   京沪高速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8]18号文,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对于徐州地区,2004年4月26日,徐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徐政发[2004]43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经批准的征地项目,均按《徐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节选)

      (2005年7月21日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曾于2003年10月出台试行,2004年1月1日实施。)

      第七条 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八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