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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关系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9 16:38:39 0人浏览

导读:

雇佣关系的情况下,赔偿责任由哪一方承担其实关系到索赔者能不能容易得到全部赔偿。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承揽关系赔偿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揽关系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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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承揽合同关系中的责任承担

      [案情]

      2008年3月22日,原告李清明和被告张斌、陈强三人应同村村民林平的邀约为林平的邻居林键建造房屋。三人以合伙为他人建造房屋为营生,自带工具,分工协作。22日下午,李清明从脚手架上摔下,致身体损伤。经医治,伤情诊断是身体多处骨折、颈髓损伤伴不全瘫并构成7级伤残。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的赔偿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斌、陈强、林平、林键共同赔偿其损失70000余元。

      [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集中在李清明等人与林键的建造房屋行为是构成雇佣合同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从理论上分析,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1)雇佣合同中的雇工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提供劳务,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劳动成果,并不是劳务本身。

      (2)雇佣合同中雇工必须接受雇主的监督和管理,服从雇主的安排,劳动工具也是由雇主提供,双方...

  •   钟点工罗某在孙某家打扫卫生时不慎从高处跌下摔伤,经住院治疗,罗某恢复了健康,但共花去医疗费用1万余元。罗某遂将孙某告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

      [评析]孙某是否要承担罗某的医疗费用取决于孙某与罗某之间的关系为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则孙某应当承担医疗费用,如果是承揽关系则不必承担医疗费用。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定义不同。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通过协议形成的要求雇员按照雇主的意志,接受雇主的监管并完成雇主交给的工作任务以获得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关系则是由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两者的人身依附程度不同。雇佣关系的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主向雇员提供劳动场所、劳动工具以及相关的劳动资料等条件,雇主与雇员间存在着控制、从属的关系,雇主随时可以改变雇员的工作内...

  •   承揽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他方待工作成果交付后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第一,主体地位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主可以对雇员实行管理和监督,可以制定一系列的规则和制度来约束雇员.雇主可以随时对工作进行修正,雇员工作过程中必须听从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其提供劳务的时间和方式往往不能由自己决定.雇员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督.承揽人一般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他有权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和技能,选择他认为完成工作的最好方法。

  • 如何识别承揽和雇用关系 承揽与雇用关系活动在众多领域广泛存在。特别是公司、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离不开承揽与雇用。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是按承揽关系来进行赔偿,还是按雇用关系来赔偿,是案件争论的焦点和难点。例如,某A建筑公司将其路面硬化工程承包给包工头甲某,甲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花去医疗费5万多元,于是甲某起诉A公司,要求A公司赔偿所有损失。那么,甲与A公司之间在本案中究竟是雇用关系,还承揽关系就大有区别,如果是承揽关系,一般情况下A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雇用关系,A公司就需要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弄清承揽与雇用关系的区别显得非常重要。雇用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受雇用人接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会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受雇用人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
  •   雇佣合同---雇员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劳务活动,雇主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工作,他方在承揽方交付独立完成的工作成果后支付报酬的合同。

      雇主对雇员存在身份上的支配关系和服从关系,而承揽关注的是工作成果,当事人双方没有身份上的约束。两者均属于基于劳务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但两者的归责原则不同,雇主为替代责任且系严格责任;而承揽合同基本上属于过错责任,定做人只在定作或者选任、指示有过失时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综合以下因素结合具体情况确定: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者设备、限定工作时间;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4、是继续行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5、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向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组成部分。1是控制标准,2、3和4是...

  • 一、案情: 大华公司是一家以经营空调销售业务为主的电器商行,同时负责售后免费为客户进行安装调试。在为客户张某家安装空调时,因公司人手不够,便临时请来专门从事家电安装服务的个体户王某帮忙,约定王某自备安装工具,报酬为100元/台。王某在安装过程中因保险绳脱落不慎坠楼造成重伤。事后王某就此次意外向大华贸易公司提起了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要求大华贸易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 二、分歧意见: 案件审理过程中,关于大华公司与个体户王某之间究竟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审判人员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大华公司与王某之间是雇佣关系,大华公司是雇主,王某是其雇员,王某在从事雇主所指示的工作任务时发生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种观点认为两者之间是承揽法律关系,大华公司是定作人,王某是承揽人,定作人对承揽人...
  •   [案情]

      2004年1月,A经人介绍从师于B学习木工装璜技术,A没有向B交纳拜师费。同年8月,B在当地承接了居民C的一套居室木工装修工程,装修材料由C提供。8月12日下午,A在该居室内安装窗套时,发现窗框与窗套不吻合,便使用钢钉钉,在钉钢钉的过程中,钢钉突然折断反弹,击中A的左眼,造成A外伤性失明。A伤后进行了医治,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同时,安装义眼所需费用1万元。A以为,B受雇于C,A是随同B一起参与装修作业的,因此造成的损害B、C均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分歧]

      在审理过程中,对本案的定性和处理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B承接居民C的居室木工装修工程,由C提供装修材料,接受C的监督,完成C指示的工作,向C提供的主要是劳务,所以,B、C之间建立的是一种雇佣关系,B是雇员,C为雇主。A是B的学徒,在工作中具有不可分离性。C雇请B去完成居室装修工程,按常理A无需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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