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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工人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1:21:36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房屋会被拆迁的话,那么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的,有的可能是给予一套安置房,这个都是可以双方之间进行协商的,那么企业拆迁工人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企业拆迁工人赔偿
  • 如果因工厂拆迁而被无过错性辞退的,工人应当有补偿。按照工人在本工厂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般的建筑企业不会怎么拆迁的,但是假如遇到了国家的政策规定很有可能就会被强制拆迁。那么对于建筑企业征地拆迁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建筑企业征地拆迁保证金规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建筑企业征地拆迁保证金规定房屋拆迁一般是不需要交保证金的,但是如果有关单位要求且当事人同意的话也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其性质相当于履约保证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具体可以比照拆迁协议的内容和拆迁办约定。二、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1、各项征...
  •   核心内容: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关注。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中明确了&l...

  •   京沪高速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8]18号文,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对于徐州地区,2004年4月26日,徐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徐政发[2004]43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经批准的征地项目,均按《徐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节选)

      (2005年7月21日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曾于2003年10月出台试行,2004年1月1日实施。)

      第七条 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八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

  • 核心内容: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具体包括有拆迁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和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一)拆迁资产补偿1、土地补偿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
  •   在我们身边偶尔会听到拆迁户这个名词,因为拆迁户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可以算做是小康家庭了。对于拆迁的问题是好是坏,这就很显而易见了。拆迁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的,那么集体土地企业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这些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集体土地企业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土地方面补偿费根据下面规定处理,同时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现在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同时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同时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

  •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拆迁的事情,企业公司对于员工的相关变迁,应当及时地通知,那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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