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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批多建拆迁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1:45:31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房屋会被拆迁的话,那么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的,有的可能是给予一套安置房,这个都是可以双方之间进行协商的,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少批多建拆迁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少批多建拆迁赔偿
  • 如果房屋会被拆迁的话,那么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的,有的可能是给予一套安置房,这个都是可以双方之间进行协商的,那么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双方就会对赔偿的事项进行协商,从而签订一份房屋拆迁的赔偿协议,接下来就一同来了解一般房屋拆迁赔偿协议。一、一般房屋拆迁赔偿协议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被拆迁人情况:甲方目前家庭成员共有名,其分别为(男)、(女)。(二)拆迁人情况: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情况达成协议。(三)房屋补偿: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
  •   我们知道尽管国家对建筑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生活中还是会有人进行乱搭乱建的行为,一旦被相关部门发现的话,是要对其进行强制拆除的,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私搭乱建拆除有补偿吗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私搭乱建拆除有补偿吗

      违规搭建拆迁可以不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

  •   京沪高速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8]18号文,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对于徐州地区,2004年4月26日,徐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徐政发[2004]43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经批准的征地项目,均按《徐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节选)

      (2005年7月21日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曾于2003年10月出台试行,2004年1月1日实施。)

      第七条 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八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

  • 在农村拆迁安置中宅基地面积一般会比房产证上面的要大,那么拆迁安置宅基地还是房产证上面的面积补偿。如果有房产证的按照房产证上面积补偿,没有房产证的按照宅基地补偿。下面为大家介绍下相关内容。一、拆迁按照宅基地还是房产证我国农村因为历史原因,很多房屋的证件手续不齐全,有的有房产证,有的只有村委会的一个批示,有的只有宅基地证,有的只有建设工程许可证,还有的什么都没有。一般来说,如果说房屋既有宅基地证,又有房产证,而且两个证记载的房屋面积不一致,那么应当以房产证记载的为准,因为房产证是在房屋建成后才能办理的证件,晚于宅基地证,也更能够反映房屋最后落成的具体面积。二、房屋拆迁补偿的基准因为宅基地是只对有享受资格的人才可以用来建房。如果不是那个村的村民,即使出了钱买了宅基地也是不合法的。所以农村房屋拆迁,原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可以要求取得对宅基地的补偿,而出钱买房的人只能取得对房屋的补偿。如果房屋补偿低...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柳文彬。公司拆迁员工补偿标准如下:公司因为拆迁要遣散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经常在生活中能够遇到一些征地拆迁的问题,很多的朋友们对此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征迁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建议要及时的与拆迁组进行协商和探讨,那么如何解决征地拆迁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一、如何解决征地拆迁问题一是应及时向被拆迁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告知他们应尽的义务,引导农民依法办事,重德为人,服从国家建设需要,配合拆迁,是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如复印些宣传册,写明征地的用处,过程,以及补偿的具体标准,政府的具体政策等等,使村民真实具体的掌握征地拆迁工程。二是要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如何安置补偿和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都应该向被拆迁户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给被拆迁人一个平等的权利。三是完善拆迁程序,规范拆迁具体操作行为。在拆迁安置具体操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
  •   在城市化建设中,征用土地是很容易产生土地纠纷的,毕竟牵扯到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如何解决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行政机关应自收到申请起的30天以内作出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行为(在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地情况下)。拆迁户如果在本区法院的申请得不到,...

  •   核心内容:农村征地拆迁问题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在拆迁过程中如何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化解农村征地拆迁纠纷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征地补偿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征地拆迁纠纷的处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征地拆迁”是指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原土地上所附着私房的拆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房屋应当属于该条所说的附着物的一种,但是实际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此直接作出规定的少之又少,以《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为例,该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第三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根据这一规定,又将征地拆迁的具体补...

  •   严格意义上来说,违建房不应给予赔偿,但是在实际拆迁中,违建房是可以获得赔偿的,至于赔偿标准则以国务院或当地政府发布的公告为准。因地方、地段不同,农村违建房拆迁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金额和范围。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违建房是什么?

      没有得到政府批准私自建设的房屋,或是没有申请直接在国有土地上建设房屋的,或是私自改建房屋结构增加面积的等等都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多数是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的。

      二、农村违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违章建筑的房屋根据房屋建设的时间来判定赔偿的方法。如果建设的房屋年代久远,在那个时候没有严格的产权制度的规定,多数都是一纸合同或是口头约定的房屋,根据各地的补偿标准,部分城市是可以获得全额补偿的。但违章建筑建设的时间较近的话,赔偿不能全额赔偿,要看各地的执行办法而定。若是在工程开始之初恶意建设房屋以求获得赔偿的房屋是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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