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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今天我们签订合同都可以根据双方的合意签订。但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合法的权益,当债务人的行为不合适时,法律也对此做出了规定。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合同的保全措施内容”这一问题进行介绍。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一、什么是合同保全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消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制度的设立,对于保障合同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从而保障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督促债务人切实履行义务,才能促成交易的实现,实现市插的有序化发展。
二、合同的保全措施内容它包括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1、代位权。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要件:...
合同保全是指债权人可能会存在损害的情况,可以通过行使保全的权利从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合同保全的方式主要是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合同保全是指什么?合同保全的方式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合同保全是指什么?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二、合同保全的方式是怎样的...合同保全的方式包括两种,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撤销权是债权人请求撤销债务人实施的危害债权行为,代位权是以自己的名义来对第三人的债务刑事权利。合同保全中规定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危害债权的实现而设置的法律制度。
一、合同保全的方式有哪些?合同保全是怎么规定的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债权人债券会因为债务人有时财产的不当而减少,往往会危害了债权人,而合同保全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驶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
(一)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务的权利。
(二)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
一般来说,一份合同之所以能够成功签订,主要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合意。因此,债权人是相信债务人的信誉的。但是如果债务人损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通过撤销权保护自己。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有哪些”这一问题进行介绍。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一、什么是合同保全的撤销权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消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制度的设立,对于保障合同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从而保障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督促债务人切实履行义务,才能促成交易的实现,实现市插的有序化发展。撤销权是指债权人请求法院撤消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具体说来是指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所谓的撤销权,就是指如果债务人进行了危害债权人行使债权的行为时,债权人采取的保障债权可以完全实现的一个手段。那么如果我们想要施行撤销权,我们需要符合什么样的行使条件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和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和期限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
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
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
关于合同保全,代位权是比较专业的,但因为过于专业,很多纠纷当事人都是不清楚怎么使用这项权利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合同保全之代位权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同保全之代位权是什么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
大家应该都知道,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种权利,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自己债务或做出有损债权人利益的事情,债权人是可以依法行使这项权利的。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情形包括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情形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二、债权人代位权有哪些标的1、债权:包括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所生之债权、侵权行为产生之债权等;
2、物权: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3、形成权:如选择之债...
核心内容:保全到期债权是有时间的限制的,那么这个时间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债权债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债权保全的期限,希望对您有帮助。
对于保全到期债权的时限问题,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既然是已经到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表现形式为货币数额形式,且数额确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这类财产的流动性强,应当归入其他资金类中,执行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全期限。
第二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虽然是债权人已经可以行使的债权,但该项财产的实际数额,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资金状况、信用程度等都有很大关系,债权人收回债权的难易受不特定因素的影响较大,这与资金类财产的性质有一定的区别,在其不宜被列入动产或不动产的情况下,应归类为其他财产权,执行不超过二年的保全期限。
第三种意见认为,财产保全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同时也设定了申请人提供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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