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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童工死亡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2 16:22:26 0人浏览

导读:

童工,就是未满16岁的孩子被雇佣上班工作的,是违犯法律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针对使用童工死亡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使用童工死亡赔偿
  •   童工,就是未满16岁的孩子被雇佣上班工作的,是违犯法律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那么童工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童工死亡赔偿标准:

      虽然,童工在上工过程中死亡不能被认定为工亡,但是相关条例中有规定,此时做出的赔偿也是不能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以下是我国关于劳动者工亡的具体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

  •   一些无良企业或个人为了一点私利,会雇佣童工是犯法犯罪行为的,童工的利益也容易得不到保障。那么童工工伤赔偿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童工工伤赔偿:

      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0条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11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

  • 童工因工负伤的,有赔偿。童工在工作中受伤时,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但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不会为其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医疗事故一旦上升到刑事责任,触犯医疗事故罪,则需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甚至会对行为人后续的职业生涯造成很大的影响,更多关于医疗事故刑事责任如何规定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医疗事故刑事责任如何规定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不负责任并由此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属于医疗责任事故罪(可以避免),而非医疗技术事故(难以避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 "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

  • 雇佣童工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监护人的,从责令之日起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罚1万元。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

  • 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大类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如下: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 书证书证包括户籍证明、出生证、防疫保健卡、学籍卡等,这些可以作为认定被告人年龄的依据。但实践中有时不能准确反映被告人的真实年龄,有些地区,特别是农村,由于户籍管理不到位,医院发放的出生证明不规范,有些父母为了孩子参军、入学的方便,将孩子的年龄作相应地更改。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应该按公历计算的,但在农村,有的父母为孩子申报户口时未按规定报公历的出生日期,而是申报农历的出生日期,这就带来了年龄认定上的差异。如何解决上述问题,一般来说,一个人的防疫保健卡上记载的年龄是比较客观真实的,因为一个人一旦出生,便建立起防保档案,在什么阶段什么时间进行防疫保健卡上会有如实的记载。如2002年12月份法院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被告人的户籍管理卡出生日期是1984年10月,起诉认定的也是这个出生日期,庭审时,被告人自称是1984年农历10月生,查阅万年历,发现1984年农历闰十月,如果被告人是后十月出生,则...
  •   犯罪分子的年龄是量刑情节的一个重要衡量因素。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刑事责任年龄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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