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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精神失常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4 09:26:26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肇事逃逸以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情况。司法实践在处理具体案件中据以定罪量刑的结果也往往不相同。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致人精神失常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致人精神失常赔偿
  •   一是未经治疗受害人即告死亡,对这种情况只作死亡赔偿;  二是受害人受伤害后经过治疗但最终不治身亡,对这种情况除按伤害给予赔偿外,还应给予死亡赔偿:?

      1.死者的丧葬费?   受侵害的公民死亡的,其丧葬费由致害人承担。  丧葬费包括尸体运送费、火化费等费用,其标准参照当地当时的标准确定执行。?     2.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补助费?   致人死亡必然会导致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财产损失,对此损失应由致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必要的生活补助费”,应根据死者抚养能力的大小,受死者抚养的人的多少,以及是否有除死者外的其他抚养义务人等因素综合确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抚养关系主要存在于夫妻、父母、子女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兄弟姐妹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也存在抚养关系。至于生活补助费的给付时间,对未成年人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

  • 交通肇事逃逸以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情况。司法实践在处理具体案件中据以定罪量刑的结果也往往不相同。因此,往往对同一犯罪情节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都互相渗透着矛盾的观点。笔者试从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对这一规定进行简单的分析,对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如何定罪问题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一、如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当前,在刑法理论上主要有以下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条文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被害人受伤严重,但并未死亡,如抢救及时可能挽救其生命,但由于行为人不采取积极的救护措施,并逃离事故现场,致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死亡的行为。第二种观点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应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两次交通事故,也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就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情节的...
  • 现在的生活水平,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车,也正因为车辆的增加、道路的拥堵,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增加了。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那肯定是要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
  •   正当防卫要求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在必要的限度内,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防卫过当。那么要是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造成了对方的重伤死亡的结果,此时正当防卫人会赔偿对方家属损失么?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一、正当防卫致人死亡需要赔偿吗

      民事责任的归责是以过错原则为主,无过错原则与公平原则为例外。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

  •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那么防卫过当是如何量刑的?应考虑什么因素?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1)防卫行为的起因;(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在处理时应当正确适用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款,依法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审判实践看,对防卫过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5条和233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可以使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分别按照刑...
  • 邱亮华故意伤害及民事赔偿一案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009)赣中刑一终字第51号上诉人(原审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邱义来,男,1970年8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家住(略)。委托代理人钟赵品,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人邱亮华,男,1977年4月21日出生于江西省寻乌县,汉族,农民,初中文化,家住(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9年3月9日被寻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1日经寻乌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寻乌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4月9日由寻乌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审理原审自诉人邱义来诉原审被告人邱亮华犯故意伤害罪及民事赔偿一案,于2009年4月9日作出(2009)寻刑初字第3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审自诉人邱义来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邱亮...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

  •   当发生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的时候,就会面临一个需要赔偿的时候。那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各地、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其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

  •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非自己本意,但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心理状态,导致他人死亡的,就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是意外事件的那么要将其认定为意外事件,那么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认定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本法第233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本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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