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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损失赔偿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4 09:55:55 0人浏览

导读:

对国内航空货物损失,承运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数额主要取决于赔偿计量、赔偿标准和限额。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货物损失赔偿合同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货物损失赔偿合同
  •   在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遇到需要和别人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双方就此达成了约定,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上所规定的义务或者是履行的义务不符合规定,给另一方造成了一定的财产上的损失,这个时候就会由违约的一方赔偿遭受损失的一方,这就是合同损失赔偿。或许大部分人对于合同损失赔偿不是很了解,那么,作为双方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合同损失赔偿一般是多少钱。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在合同纠纷赔偿中,合同损失赔偿的金额内容如下:

      (一)首先,我们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规定内容如下:

      在合同纠纷赔偿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在合同纠纷赔偿中,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

  • 对国内航空货物损失,承运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数额主要取决于赔偿计量、赔偿标准和限额。

    1?赔偿计量。货物的一部分或其任何物件毁灭、遗失、损坏的,用以确定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的重量,应为该一包件或数包件的总重量,即按实际损失重量计算。但此种损失影响同一份航空货运单所列其他包件的价值的,其他包件的总量应考虑在内。

    2?赔偿标准和限额,托运货物的赔偿最高限额以毛重量每公斤人民币

    20元计;低于

    20元的,按实际价值计。但高于

    20元,并按规定交纳声明价值附加费的,以声明价值计,声明价值一般不超过

    50万。但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计。

    3?赔偿限额权的丧失,有两种情形:其一,承运人同意未经填具航空货运单而载运货物的,无权援用赔偿限额的规定;其二,经证明,航空运输中的损失是由承运人或其受雇人、代理人的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作为或不作...

  •   预期利益损失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不适当履行合同,或者故意、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或财产权利,不仅会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直接损失,而且也往往会使对方的预期利益蒙受损失。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对预期利益的赔偿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理论界对预期利益损失如何赔偿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致,因此,本文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民事违法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也可以说是一种民事损害行为。在客观上的危害后果大体有三种:一是造成他人财产或财产权利的损害;二是造成他人人身的损害;三是造成他人人格(也即精神)的损害。其中给他人财产或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害,又表现为受害人财产上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的损失。有时一个违法行为会同时造成两种财产损害后果,有时则可能只是其中的一种,所谓直接损失,是指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他人现有财物的毁损、减少、灭失或者支出的增加;所...

  •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对于这两种违约,如何计算索赔,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在索赔上,往往各说各的理,现根据两个案例,点评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计算赔偿。  案例一某镇煤气站与某市煤气总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煤气总公司供给煤气站煤气15吨,每吨6000元,该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履行。在该合同中,双方没有规定违约金和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煤气就大幅度涨价,从每吨6000元涨到每吨8000元。见煤气涨价,煤气总公司就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某镇煤气站送气。三个月后,煤气站要求煤气总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煤气总公司却认为,在合同中既没有签订违约金或给付定金的情况下,煤气站要求索赔,纯属无中生有。那么,在该案中,煤气总公司违约该不该赔偿某煤气站,应该怎样计算赔偿?  点评:这是一起不履行合同的案例,在合同中,称为“一方不履行...
  • 计算合同违约赔偿损失的办法:首先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来优先计算,如果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的,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还应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汤容滨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合同毁约后怎么处理赔偿这个问题。所谓毁约就是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这种情形属于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合同中一方毁约,守约人可以有两种应对措施:第一,若合同是金钱债务。比如:购房合同中守约方已经过户,另一方却未按约定时间付款。这种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二,若合同是非金钱债务。比如:购房合同中守约方已经付款,另一方却未按约定过户。这种情况下,若过户没有客观障碍的,守约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若过户有客观障碍的,守约方只能选择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
  •   在买卖合同中,一方违约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需要赔偿。那么,合同违约赔偿损失怎么计算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合同违约赔偿损失怎么计算,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怎么计算?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

      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2、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实践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费怎么计算这个问题。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损失赔偿额=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可预见规则的限制。

      实际损失是指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现有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和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等。可得利益损失又称作履行利益损失,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的情形下,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损失。

      在实践中,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不易确定或者无法确定时,可以采取反推的方法,将违约方所获得的利润,视为债权人的损失。买卖合同违约后以可得利益损失计算通常运用四个规则,即《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的可预见规则、119条规定的减损规则、与有过失规则以及损益相抵规则。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 在合同有约定的情形下,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违约的损失赔偿额。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按照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通过单据等证据确定违约的损失赔偿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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