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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搬迁赔偿方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5:06:37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员工搬迁赔偿方案,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主要分为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和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其中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又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员工搬迁赔偿方案
  • 农村搬迁补偿方案,一般主要分为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和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其中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又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地方不同,则搬迁补偿标准也就不同,应当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进行补偿。
  • 室内搬迁,员工的赔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市内搬迁员工愿意跟随公司搬迁的,公司应当给予员工搬迁安置费;市内搬迁员工不愿意跟随公司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企业搬迁员工能得到一定的赔偿。企业拆迁员工愿意跟随企业搬迁的,企业应当给予员工拆迁安置费;企业拆迁员工不愿意跟随企业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企业搬迁对员工股的补偿标准要根据实际的情形确定。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劳动者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对员工来说最关心的是自己的饭碗,工资收入的增减牵动每个员工的心,如果工作的单位因为各种原因要搬迁,可能会导致员工工作条件和环境的变化,比如工厂搬迁应当补偿员工,那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

      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是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 工厂搬迁,如果未辞退员工的,没有补偿。如果因搬迁而辞退员工的,则有补偿。员工在工厂工作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获得半个月的工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石祖新律师。现在给大家分享一下“工厂搬迁补偿”的问题。

      工厂搬迁导致的是对原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变更。按照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我对“工厂搬迁补偿”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大家!

  • 室内搬迁,员工的赔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市内搬迁员工愿意跟随公司搬迁的,公司应当给予员工搬迁安置费;市内搬迁员工不愿意跟随公司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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