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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营养费的目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5 10:40:17 0人浏览

导读:

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那么赔偿营养费的目的?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赔偿营养费的目的
  • 营养费的赔偿规定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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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养费赔偿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根据该解释的精神,营养费的计算应该是以必需和实际发生为准。所谓必需,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某种营养品对于受害人恢复健康是必要的。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中医嘱会有明确的加强营养的建议,这时可以根据医院意见确定适当的营养费。但有时即使医院没有这种明确的加强营养的建议,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伤势来直接确定营养费。

      河南省内营养费的判决数额一般为每天十至十五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 离婚赔偿营养费,是指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对方配偶存在《婚烟法》第46条规定的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造成自己人身损害,在医院就医治疗补养身体所必需的费用。

    ( 一 ) 概念

    营养费,是指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对方配偶存在《婚烟法》第46条规定的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造成自己人身损害,在医院就医治疗补养身体所必需的费用。

    营养费必须是受害人康复身体所必需的,具体的费用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二 ) 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4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我们常说的健康其实包含两个领域,不仅包含了身体上的还有心灵上的,所以受害人在遭到侵权以后极有可能损伤到了精神,所以我国法律规定了精神损失费,被侵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提起精神损失的赔偿,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多少钱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精神损失费赔偿多少钱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

  •   出现了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了人员方面的损害,则此时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比较多,而因为实际的情况不一样,自然最终算出来的数额也不同。护理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解释》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根据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2、根据护理人数

      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护理级别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一)护理费的概念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偿。

      (二)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

  • 在医生诊治的过错中,因为一些因素,导致结果没有自己预想的那么好,发生医疗事故,像是这样的话如果是医疗机构的过失,对因为给受害人以及家属造成的损失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在一定的时候,如果对医疗过失进行鉴定,有时可能还会涉及到精神损失费,接下来就一同来了解医疗过失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一、医疗过失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显然高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费赔偿没有特别具体的数额标准,但是要依据以下原则: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
  •   在诸多赔偿中,除了医药费、误工费外,还有一项就是精神损失费,是对受害者的精神赔偿。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   如果企事业单位造成了交强险误工等行为,是需要赔付一定的金额作为补偿的。当然了,这个赔偿是需要按照法律上的标准进行的。那么,交强险误工费赔偿最高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强险误工费赔偿最高标准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二、理赔误工费计算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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