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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赔偿司法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5 14:27:05 0人浏览

导读:

当受到行政机关执行政务行为造成的正当权益侵害或者受到来自其他民事主体的侵害时,是可以提起民事或者行政的。但一般的赔偿标准及相关的实际问题单单查阅法条是不够的,因而需要查阅相关的司法解释。那么执行赔偿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执行赔偿司法解释
  • 现在我国老百姓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的意识还是比较好的,败诉方定期不履行判决中的义务,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可以提出执行异议。那么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异议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异议怎么处理如果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这时候法院在审查之后做出是否需要审理的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8次会议通过)》
  •   核心内容:本文介绍民事诉讼中关于执行回转的司法解释。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一十条【执行回转】

      第二百一十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解释】本条是关于执行回转的规定。

      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由于出现某种特殊原因,将已经执行了的标的,一部或者全部回复至原有状态。

      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生效的判决否定。先予执行是一种临时性的应急决定,并非法院的最终决定,因此,如果判决否定了先予执行赋予一方当事人的权利,获得权利的当事人就应将其所得返还给对方。比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原告甲的申请,裁定其养子乙先行给付其一笔赡养费,但案件经过审理,判决确认甲...

  •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发火灾,造成了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的行为,按我国刑法分则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是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是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是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

  •    /news/2011317/290280.shtm">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2011.2.18颁布)

    /news/2011328/292567.shtm">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08.12.16颁布)

       /news/201091/238302.shtm">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2008.12.11颁布)

       /news/2011328/292551.shtm">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25颁布)

       /news/2011328/292551.shtm">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1.3...

  • 民事诉讼法中的文书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或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如果采用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就可以选择公告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下面给大家带来2018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

  • 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
  •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形: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4、经济性裁员的;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上,劳动合同法相比劳动法也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一是劳动者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除后一种情形之外,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年限的限制;三是对高收入者的经济补偿金作了限制,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新劳动合同法赔偿金的相关规定的相关知识:

      相关条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 辞职在现在这个人才济济的社会已经不是罕见的事了,有些人辞职为了高薪有些人辞职为了自由,但是不是你想辞职就你辞职的,法律对辞职是有规定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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