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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姓名权的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9 09:35:20 0人浏览

导读:

姓名权侵权的赔偿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对被侵害人姓名权的侵害程度、被侵权人受到的伤害、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来确定。因此,姓名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那么盗用姓名权的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盗用姓名权的赔偿
  • 姓名权侵权的赔偿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对被侵害人姓名权的侵害程度、被侵权人受到的伤害、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来确定。因此,姓名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法律保护和尊重每个人的人格,侵犯了其权利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那姓名权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姓名权的侵权赔偿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姓名权的侵权赔偿

      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

  •   侵犯姓名权进行赔偿一般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一般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姓名权侵权的赔偿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对被侵害人姓名权的侵害程度、被侵权人受到的伤害、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来确定。因此,姓名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会因为一些话语行为会对他人造成名誉权的相关经济损害。名誉权是我国法定的的公民个人权利的组成部分,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所以当名誉权受到精神损害时是可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一、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
  •   想要知道姓名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有哪些?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姓名权和名誉权的区别的有关知识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姓名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有哪些?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

      一、什么是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权利。

      二、姓名权的内容

      1、姓名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自然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不使用自己姓名而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作者在发表自己的作品时,有权决定署名或不署名;可以决定署户籍登记中的姓名或署笔名。

      但是,权利人的这种自由受到法律的限制,如法律对使用正式姓名有特殊要求的,应遵守法律的规定。

      例如,在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必须使用自己的正式姓名;再如,依有关规定存款人到银行存款必须使用正式姓名。在法律规定应使用正式姓名的情况下,权利人...

  •   在习俗和观念中,姓名是由个人选择用以标识自我的代号。姓名权是一项私权,不受他人干涉,但是,姓名又产生于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个人的选择可能造成他人的使用困难。 姓名的私人性与社会性的冲突使得制订《人名用字规范表》的提议有所争议。以经济学的语言综合正反双方的主要观点,反对方认为姓名权不可侵犯,个人权利不能够屈就技术约束,其着眼点在于“个人自由选择可达至社会福利最大化”;支持方认为规范姓名有助于社会交往,进而提出应当出台《姓名法》来取代社会习俗的约束,其着眼点在于“制度有助于减少交易费用”。争论的相持不下反映了尊重个人自由与减少交易费用之间存在着两难选择。以愚之见,双方所持论点或无视现实,或忽视制度本身,使政策建议有无的放矢之感。在此分析双方的论点如下: 首先,不存在绝对自由的姓名权。事实上,姓名权包括了一系列的权利,在此进行不完全的列举:选择符...

  •   1、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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