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损害赔偿> 连带责任赔偿举例

连带责任赔偿举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5 15:53:38 0人浏览

导读:

连带责任可以用下列方式进行赔偿:根据连带责任的过错原则,连带责任的承担可按因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划分和判定,既可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也可承担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那么连带责任赔偿举例?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连带责任赔偿举例
  • 补充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别如下:承担责任的人数不一样,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数可以为多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补充责任人。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连带责任和补充的连带责任

    问:我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供应大米的合同,由我向张某供应大米20吨,总价款为4万元,并由李某为张某向我履行合同提供担保。合同约定,履行期满,如果张某不能支付货款,则李某就承担赔偿责任。现在,我已经向张某发去了20吨大米,可张某迟迟不支付货款,称货没出手,无法支付。于是我向李某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李某却说,当初约定是张某不能履行合同时他才承担责任,而现在我须向法院起诉张某,等执行完张某的财产后,如果还不能还清我的货款时,他才承担保证责任。我反驳他说:“你是保证人,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我向谁要都可以的。”可李某说,他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没错,可他承担的是补充连带责任而非并行的连带责任。我现在有一点不明白,连带责任中真有并行的连带责任和补充的连带责任的区分,如果有的话二者有什么区别?另外,我可以直接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吗?

    答:你好,在民法理论中,确有并行的连带责任和补充的连带责任...

  • 连带责任可以用下列方式进行赔偿:根据连带责任的过错原则,连带责任的承担可按因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划分和判定,既可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也可承担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 连带赔偿责任处理如下: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共同责任分为可明确的按份共同,和不可明确责任比例的共同责任,且用"连带共同责任"这词.

      在按份共同责任中,各债务人应按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连带共同责任中,各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即债权人可向任何一个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

      债务人在承担全部债务后,扣除自己应承担比例部分后,可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连带共同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共同点是:各债务人都应就全部债务向债权人承担给付义务.

      不同点是:连带共同责任在给付后,应扣除自己应承担部分比例后,向其他债务人进行追索;而连带责任人在承担给付义务后,是否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索,应依据各债务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或法律直接规定.

      本人最近便遇到一案件:借款人为两自然人甲跟乙,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共同连带承担还款责任.但是,法官却要求原告明确诉求,到底主张共同责任还是连带责任.

      我们知道,法官把...

  • 连带责任和补充的连带责任

    问:我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供应大米的合同,由我向张某供应大米20吨,总价款为4万元,并由李某为张某向我履行合同提供担保。合同约定,履行期满,如果张某不能支付货款,则李某就承担赔偿责任。现在,我已经向张某发去了20吨大米,可张某迟迟不支付货款,称货没出手,无法支付。于是我向李某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李某却说,当初约定是张某不能履行合同时他才承担责任,而现在我须向法院起诉张某,等执行完张某的财产后,如果还不能还清我的货款时,他才承担保证责任。我反驳他说:“你是保证人,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我向谁要都可以的。”可李某说,他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没错,可他承担的是补充连带责任而非并行的连带责任。我现在有一点不明白,连带责任中真有并行的连带责任和补充的连带责任的区分,如果有的话二者有什么区别?另外,我可以直接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吗?

    答:你好,在民法理论中,确有并行的连带责任和补充的连带责任...

  •   核心内容: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编辑就为你详细分析连带责任担保法理知识。

      【关键词】

      1.连带责任担保的特点

      2.连带责任担保的混淆区分

      《担保法》第19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的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

  • 全体股东对于公司都有一定的责任,这是谁都推卸不了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作为另一种公司形式,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详细为大家带来的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的详细知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一、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公司的财产与个人的财务严格分离,且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责任。证明一般有限公司股东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混同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原则。但《公司法》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举证责任的倒置,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应区分作为原告的债权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