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法律误判死刑事例

法律误判死刑事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8 11:46:26 0人浏览

导读:

只要是《刑法》里规定的情形都是犯罪,但她15岁,按《刑法》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情况之外的,不负刑事责任,但不代表不是犯罪。那么法律误判死刑事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误判死刑事例
  • 你好,绑架罪实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要根据案件的情节,社会影响,对方伤害的程度,确定,详细请一对一咨询。
  •   死刑是我国最严重的刑罚。有的人可能会疑惑于死刑的相关规定。那么,死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死刑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死刑有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也有立即执行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具体理由是: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五)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

  •   我国现行刑法前后经历了九次修正,自2015年11月份修正的刑法修正案九,仍然存在死刑。那么刑法中关于死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死刑的刑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

  • 无罪改判死刑,如果是依法作出的判决,是符合规定的。在一般情形下,上诉不加刑,但是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 死刑案件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有:1、代理申诉、控告;2、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3、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4、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我国的刑事政策历来主张不废除死刑,但必须坚持少杀,严禁乱杀。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均不适用死刑: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

  •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

      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3、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我国现行刑法前后经历了九次修正,自2015年11月份修正的刑法修正案九,仍然存在死刑。那么刑法中关于死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死刑的刑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

  •   执行死刑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采用枪决的方式,是由武装警察来负责执行的,现在已经改为由法警执行。将其押送到预先设置好的刑场,待罪犯跪在那里后,再对其执行。那么,执行死刑的方式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997年1月,新修订了《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并于1997年3月28日,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但由于犯人身份与成本等方面影响,采用注射的比例仍不是很高。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