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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简易程序法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1 15:41:46 0人浏览

导读: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使用较普通程序简易的一种审判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简易程序只能在第一审程序中适用。那么刑事简易程序法条?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刑事简易程序法条
  •   在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summary procedure)是普通程序(或正式审理程序的)对称。狭义的简易程序是指各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较普通审判程序简便快捷的刑事一审程序。近年来,面临犯罪率居高不下,刑事案件数量增长不断严峻形势,“正当程序的简易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全球性的发展趋势,世界各国纷纷创设新型的简易程序模式,逐渐丰富了简易程序的内涵①。目前,对简易程序的理解已不仅仅限于传统上的简易审判程序,还扩展到一切不通过正式审判程序处理案件的方式,例如,美国的辩诉交易和德国的处罚令程序。不仅如此,有学者已将简易程序的研究从审判阶段延伸至审前阶段,认为审前也应设置简易程序,如对轻罪案件的不起诉等等。本文拟从简易程序的理论基础人手,强调其在实现诉讼效益这一价值目标上的重要作用;在简要介绍简易程序的典型模式的基础上,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增设的简易程序的立法及实施情...
  •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使用较普通程序简易的一种审判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简易程序只能在第一审程序中适用。由于刑事案件自身的特点,绝大多数案件属于性质不太严重,事实、情节简单、清楚,因此,简易程序将成为一审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程序。关于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1)、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时,发现不得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时,应当转为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判。  此时原起诉书继续有...

  •   在刑事诉讼中,审理过程中是非常复杂,而且要走很多道程序,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的第一次审理。那么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适用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4条以及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在 2003年3月下发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废止)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4)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4)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一般来讲,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一审程序、基层法院,同时都是对于一些比较简单、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也认罪的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刑...

  • 刑事简易程序的特点:1、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2、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3、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4、刑事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   刑事诉讼采用的是两审终审制,不仅案情简单、认定事实清楚的民事诉讼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有一些案件也是可以用简易程序来裁决的,那么刑事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刑事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

      1、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

      2、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因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等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或者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3、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和涉外的刑事案件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

      4、刑事...

  •   在刑事诉讼中,审理过程中是非常复杂,而且要走很多道程序,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的第一次审理。那么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适用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4条以及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在 2003年3月下发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废止)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4)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4)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一般来讲,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一审程序、基层法院,同时都是对于一些比较简单、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也认罪的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刑...

  •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上述案件,不论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应具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轻微“的特点。另外,对公诉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不适用的范围

      1、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3、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4、《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5、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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