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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生命刑事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9 14:07:07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刑法规定: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那么威胁生命刑事立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威胁生命刑事立案
  • 根据刑法规定: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更多关于寻衅滋事是刑事诉讼法立案追诉标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寻衅滋事是刑事诉讼法立案追诉标准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二、《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修改1、明确将“恐吓”增加规定为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之一,以严厉打击那些使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手段威胁、滋扰他人,意图对他人产生心理威慑,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恐慌的行为。这是针对实践中发生的寻衅滋事犯罪出现的新情况,尤其是针对近年来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犯罪惯常采用所谓“冷暴力”、“软暴力”手段等新情况增加的。2、加大了对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的主犯...
  • 侮辱他人,一般情况下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般情节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侮辱他人构成侮辱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是告诉才处理,但是如果侮辱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实践中,由于为自诉案件,在收集证据方面是比较困难的,要有充足的准备,以及需要专业法律人士协助处理,通过网络侮辱他人的,被害人在向人民法院告诉时,但提供证据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

  • 刑事传唤一般是立案了,传唤一般是在立案后进行,立案之前的是调查取证。传唤是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到案程序上的规定方法。其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此立案之前不能适用传唤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 刑事立案管辖的原则主要有:1、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2、符合法律规定的职能管辖和级别管辖;3、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4、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5、分工明确,相互合作,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刑事管辖是国家机关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是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体系。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刑事立案管辖原则是怎样的?刑事诉讼管辖具体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刑事立案管辖与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一、刑事立案管辖原则是怎样的

      (一)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

      (四)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留有余地,做到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

      二、刑事诉讼管辖具体规定如下:

      (一)级别管辖

      1、级别管辖的一般原则: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①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 在中国境内,除了澳门地区是可以自由进行博彩的,在其它地区进行的一切赌博活动都是违法的,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赌博罪的,检察机关依法可对其进行追诉。那么赌博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赌博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赌博罪就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犯赌博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
  •   刑事立案后具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撤案: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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