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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无行为能力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6 08:43:26 0人浏览

导读:

无刑事行为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包括辨认行为能力和控制行为能力。那么刑事无行为能力人?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刑事无行为能力人
  •   无刑事行为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包括辨认行为能力和控制行为能力。其中,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对自己的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性质、作用、后果的分辨认识能力。也就是行为人能不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为刑法所禁止、谴责和制裁。例如,一个人在实施杀人行为时,能不能认识到杀人为刑法所禁止,如果有肯定的认识,就具备了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决定自己是否以行为触犯刑法的能力。例如,能否选择自己实施或不实施杀人行为,有这样的选择自由,就具备了控制能力。

      一般说来,影响和决定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程度的,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人的知识和智力成熟程度,二是精神即人的大脑功能正常与否的状况。前者主要受到人幼年向成年成长的年龄因素的制约。后者则受到人是否患精神疾病及精神疾病的种类、程度和特点的影响。此...

  •   浅谈刑事、民事行为能力年龄阶段划分的法理基础

      我国刑法典关于刑事行为能力年龄阶段的划分采用三分制:一,不满14周岁的人,处于完全无刑事行为能力阶段;不对任何刑事罪行负责;二,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处于相对刑事行为能力阶段,只对自己实施的一些严重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三,年满16周岁的人,处于完全刑事行为能力阶段,对自己实施的、刑法规定的一切故意或过失危害行为都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关于行为能力的判定依据是人的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有无、强弱。法律上认为,是否年满14周岁是这种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有与无的界限; 16周岁是这种能力由弱转强的分水岭。当然,法律对14、16周岁的确定是一种立法技巧,是法律拟制。不是每一个人到了16周岁都必定具有完全的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不是每一个未满14周岁的人都必然不具有这种能力。法律的规定本身所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利益的具体普遍性。任...

  • 近年,我院在审理一些再审案件时发现,少数法官在对待未成年人承担民事责任问题上不甚慎重:有的案件在判决主文里判决未成年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有的案件将未成年人表述为独立主体资格的诉讼当事人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这些问题违背法律规定,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势必影响法院公正的形象。为此,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2002年一件民事案件因判决未成年人承担民事责任,被检察机关抗诉,该案后经再审调解结案。2003年又一件民事案件判决未成年人承担民事责任,检察机关建议再审。为什么会在同一问题上犯同样的错误,这个问题引起了笔者的关注。由此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分析和研究,通过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和原因有几个方面;1、审判人员粗心大意、责任心不强;2、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用实体法的一些条款解释程序法;3、法官的审判思维受到劳动成年制的制约。4、法律对未成年人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等...

  •   限制刑事行为能力年龄

      18周岁以上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均应负刑事责任;

      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一概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抢劫、放火、爆炸、贩卖毒品、投毒罪应负刑事责任。

  • 刑事和民事可以同时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

  • 无行为能力人的认定:无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都无法判断,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许振龙律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按照人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来判断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因为这涉及到一个公民的权利能力问题,所以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

      (1)被申请宣告人必须是精神病人;

      (2)必须经利害关...

  •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中提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但是否离婚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表达意志,而不能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表达意志。因此该项权利只能由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配偶一方行使。 因此,如无(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配偶向法院作为原告提出离婚后,无(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作为被告代理人代理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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