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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刑事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7 08:37:00 0人浏览

导读:

对民事救济途径的失望,让更多的企业转而寻求刑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刑事救济对侵权者威慑力巨大,但却是把双刃剑,运用不得当极有可能伤人伤己,甚至伤害知识产权制度的根基。针对知识产权刑事解释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知识产权刑事解释
  • 基本案情备受瞩目的上海长正物资有限公司(简称长正公司)及其总经理谭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有媒体称为“世博知识产权刑事第一案”)日前在浦东新区法院获得一审判决,被告单位长正公司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被告人谭天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据公开的资料,被告人谭天在上海成立了长正公司,从事建筑工程的材料供应业务。2007年,长正公司开始成为上海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安装公司)的材料供应商,2008年7月,安装公司承包了世博部分场馆的机电安装工程,长正公司负责向该公司的建设工程供应钢管材料。2008年底,被告人谭天贪图便宜,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某处购得90多吨钢管,供应给安装公司用于世博园区的场馆建设。安装公司在对其供应的“金洲”钢管进行抽检时发现质量问题,该钢管存在焊接断裂现象。安装公司随即停止了长正公司的供应...
  •   核心提示:对民事救济途径的失望,让更多的企业转而寻求刑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刑事救济对侵权者威慑力巨大,但却是把双刃剑,运用不得当极有可能伤人伤己,甚至伤害知识产权制度的根基。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刑事维权的好坏,以及什么时候适用于知识产权进行刑事维权也在下面进行介绍。

      尽管民事诉讼仍然是企业用以维护知识产权的首要和主要手段,但是鉴于维权成本的高昂和民事赔偿的低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对民事维权效果表示失望,转而寻求刑事救济。最高人民法院今年4月份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12)》显示,2012年,民事、行政、刑事三类知识产权案件中,刑事一审案件的增长速度最快,高达129.61%,翻了一倍多。

      与民事救济相比,打击力度更大的刑事救济对侵权者的威慑力更大,但是刑事程序的启动是把双刃剑,企业可以借助这一程序达成严厉打击侵权者的目的,但也可能成为刑事程序滥用的牺牲...

  •   我们知道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很广,如果当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时候,那么我们就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知识产权侵权处罚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知识产权侵权处罚标准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二、知识产权侵权如何认定

      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一般认为包括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权等智力成果权的侵害行为。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

  •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正是因为是最后一道防线,因此认定知识产权犯罪也不是随随便便的,那知识产权犯罪认定的标准是什么?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特征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知识产权犯罪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1、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假冒专利罪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特征是什么

      1、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

  • 淘宝知识产权侵权处罚规定具体如下:一般侵权行为,应由行政机关依法责令改正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也可以由当事人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实际损失的民事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   以前知识可以改变命运,现在知识可以变成“钱”,知识产权就是最典型的一种权利,近年来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激增,那常见的知识产权犯罪的类型有哪些?知识产权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知识产权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二、知识产权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 在知识产权当中对于贯标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贯标的确定进一步的保证了知识产权法的完整性,并且也是保证了相应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救济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意思“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号是GBT29490-2013。2012年7月15日到7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召集北京、河北、江苏、浙江、湖南、陕西等六个省市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部分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企业,在北京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培训班》。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正式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编制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已经报送国标办审批,...
  • 知识产权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王正志  根据研究目的,借助相关经济理论,本报告采用多指标评价体系,建立区域知识产权指数评价体系。(1)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在考察区域知识产权指数时,不仅要从静态考虑其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和水平,还要用发展的观点去考察今后的发展潜力。所以区域知识产权指数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区域知识产权指数=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潜力根据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各个环节,我们从三个方面考察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即区域知识产权产出水平、区域知识产权流动水平、区域知识产权经济绩效。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潜力用区域知识产权的创造潜力进行测度。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区域知识产权产出水平+区域知识产权流动水平+区域知识产权经济绩效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潜力=区域知识产权创造潜力如下图所示: 图附件2-1 指标设计思路图(2)构建区域知识产权产出水平指标体系  区域知识产权的产出涉及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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