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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查封令谁签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05 14:36:52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查封令一般由公安机关签发。刑事案件查封冻结规定有:在侦查工作中需要冻结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
刑事查封令谁签发
  •   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涉案的物品往往会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但是法律上,对刑事查封冻结期限是有规定的,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而言期限长短是很重要的,很多人不知道具体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查封冻结期限

      刑事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对扣押物的处理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冻结物品的处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

  • 刑事“退赔”是指犯罪分子因犯罪所获得的赃款赃物应“退赔”给被害人,但犯罪分子本人财物用来供犯罪使用的,应当没收,上缴国库。

    刑事退赔,只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予以追缴执行。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规定,“因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损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

  •   破产案件受理后,财产所有人可以申请解封被刑事查封的财产。法院解封的法定程序为:法院向有关部门出示执法证件;提交解封财产的法律文书;再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破产受理后刑事查封如何申请解封?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破产受理后刑事查封如何申请解封?

      被查封的房产因法定查封期限届满或者已经强制执行完毕,经被查封财产的当事人申请,法院作出予以解封的决定并执行。

      法院解封被查封的房产的法定程序是:

      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二、破产后债权人财产保全怎么处理?

      对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和执行程序是为保护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设立的。而破产程序是概括的债务清偿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解除其他的对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或者中止对于债务人财产...

  •   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的强制措施,比如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其中就包括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这对当事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有网友问行政处罚查封扣押期限,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处罚查封扣押期限

      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的期限这个主要看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犯罪扣押,如果是行政执法,最长是30天;如果是刑事犯罪扣押,最长是1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六条 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

  •   探究法律、法规可知,目前我国关于刑事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制度的规定主要见于以下法律和规章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作他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8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第114条:“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的详细内容是:

    1、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2、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冻结单位存款最长期限是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后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续行期限,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全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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