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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刑事传唤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6 17:12:55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传唤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开启传唤程序,并在法定的期限内做出、在特定的地点进行,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刑事传唤,以便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上查清案件事实。
异地刑事传唤程序
  •   刑事传唤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开启传唤程序,并在法定的期限内做出、在特定的地点进行,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刑事传唤,以便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上查清案件事实。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刑事传唤具体程序以及相关的内容。

      一、刑事传唤具体程序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马俊哲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异地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为:

    1、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2、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

    3、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

  •   异地拘传是指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不在本市,需要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那么刑事异地拘传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拘传的时限是怎么规定的?拘传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刑事异地拘传的条件是什么”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异地拘传的条件

      1、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2、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

      4、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拘传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

  • 口头传唤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后不需要传唤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马俊哲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在民事诉讼案件和刑事诉讼案件中,我们会看到这样的场景,公安机关对某违法嫌疑人下达了传唤的时限,令其按规定时限报到。那么公安机关传唤的规定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公安机关传唤的规定如下: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

  •   公安机关在调查治安行政管理案件的时候,为了案件的需要,可以通知涉案违反治安管理嫌疑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和查证。那么传唤的期限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传唤的期限的相关内容。

  •   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传唤严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否则会侵犯违法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那传唤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传唤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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