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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刑事诉讼管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06 15:22:49 0人浏览

导读:

涉外刑事诉讼管辖使用一般地域管辖,诉讼因素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项引起纠纷的诉讼统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此类案件的管辖规定有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特别法则按特别法处理。
涉外刑事诉讼管辖
  •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的问题,因此,各国都对管辖权极为关注。同时,由于各国所强调的管辖联系因素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1、属地管辖原则。即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的住所、财产、诉讼标的物、产争议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其中有一个因素存在于一国境内或发生于一国境内,该国就取得对该案的司法管辖权。在属地管辖原则中,又通常是以被告的住所地作为法院管辖权行使的依据。

      2、属人管辖权原则。即在某一涉外民事案件中,只要一方当事人具有内国国籍,无论他是原告还是被告,也不论他现在居住何处,内国法院对此类案件均具有管辖权。

      3、实际控制管辖原则。即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就看它是否能够对被告...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范围。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以以下原则为依据的: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一)牵连管辖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

  •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在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和有关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活动和关系的总称。
  •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具有涉外因素刑事案件时适用的诉讼程序。

    涉外因素,是指我国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含有的国际因素。具体地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被告人或被害人中有外国人(含无国籍人,下同),

    二是 犯罪行为或结果发生在外国或者涉及外国国家、组织、公民利益,

    三是适用法律方面涉及外国法律或有关国际条约及协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外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

    (3)符合刑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提示:...

  •   主管与管辖是民事诉讼中的重点问题,基本上在每年司法考试中都会涉及。主管是确定管辖的前提,管辖是主管的具体落实。在这里,我们主要是对民事诉讼中管辖问题的考点进行归纳和总结。

      1 、首先,要注意管辖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即管辖恒定原则,他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是指据以确定管辖的要素发生了变化,已经确定的管辖权不变,但当事人恶意规避的除外。

      2 、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参见民事诉讼法第 30 条)。这里要注意它只就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和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两类案件具有管辖权,以事不以人。

      3 、级别管辖,级别管辖中最重要的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 19 条以及民诉意见 1—3 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类:

      ⑴、重大的涉外案件,何谓“重大”: a,争议标的额大;b,案情复杂;c,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何谓“涉外”:具体地说就是当事人...

  •   近年来,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实施犯罪活动,已经成为当前刑事犯罪的新趋势。通过对受理审查、审查逮捕的涉外案件统计分析,发现外籍人员以问路、换人民币、购物等为名,进行抢劫、抢夺、盗窃犯罪的案件,成为当前“两抢一盗”犯罪活动的一个新动向,但在司法实践中又由于出警不及时、侦查取证不到位、语言不通、国际身份不明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批捕和起诉,导致打击不力。

      一、涉外刑事案件犯罪的特点

      2005年我省发生的涉外刑事案件共12件31人,涉及到郑州、三门峡、平顶山、安阳、新乡等地,据统计分析有以下特点:

      (一)均是共同犯罪。

      从作案人员的看,属于多人多国籍的团伙犯罪。一般情况下,是有两名以上的男子和一名女子配合;作案人员所持的护照以西亚国家的人员居多,同案犯一般为不同的国籍,从不同的地方而来,相识一般在作案之前,有的即使相识,作案后又装作互不认识。

      (二)便捷...

  • 发布部门: 朝鲜 发布文号:

    [主体84(1995)年9月6日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以决定第62号通过 主体87(1998)年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以政令第251号修正]

    第一章 涉外民事关系法的基本 ??第一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为在涉外民事关系中拥护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并巩固和发展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做贡献。 ??第二条:本法确定适用于我国法人、公民与外国法人、公民间财产和家属关系的准据法,并规定民事纠纷解决程序。 ??第三条:国家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权利。 ??第四条:国家在涉外民事关系中体现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坚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就涉外民事关系,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条约中有与本法不同的规定的,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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